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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制特征(德国现在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德国联邦制特征(德国现在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更新时间:2026-01-15 14:30:15

德国联邦制特征

德国是一个议会制与联邦制民主国家。公众感知度最高的宪法机关是联邦议院,它由拥有选举权的公民每四年直接选举产生。联邦议院最重要的任务是立法以及监督政府工作,它通过秘密选举产生本届立法会议任期的联邦总理。

总理在联邦政府中拥有路线方针权限,也就是说,总理确定的政治方针必须遵守。联邦总理还确定各个联邦部长人选,并从中指定一名副总理。但这事实上则是由参与执政的政党来决定,谁来负责该党在联合执政协议中分到的部门。一旦执政联盟破裂,总理也可能四年任期未满就提早下台,因为联邦议院有权在任何时候罢免政府首脑。

1、德意志帝国实行联邦制,由22个邦和自由城市组成。帝国中央权力极大,各邦有一些民政自治权,但是各邦地位很不平等。事实上,德意志各邦已成为联邦政府的地方自治单位,失去了其原有的独立性。上述规定肯定了德国统一的事实,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2、实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但是由普鲁士掌握全帝国最高行政权,保留了浓厚封建残余与军国主义传统,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资产阶级代议制。

3、皇帝拥有官吏任免权、立法权、军权、外交权及对议会的控制权,具有专制主义性质。

4、宪法规定帝国立法权由联邦参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院制议会行使,但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帝国议会完全处于从属地位。首相对皇帝负责,而不是对议会负责;议会没有实权,唯一对政府起压力作用的就是批准预算。这表明,德国资产阶级在统一后的国家机构中,只获得很小一部分权力。

5、宪法以专章规定了帝国的军事制度,把普鲁士的军事法律施行于全国。这样,也就是把普鲁士的军国主义推行于全帝国。

二、《德意志帝国宪法》的意义:

《德意志帝国宪法》是德国历史上一部非常重要的宪法,标志着德国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宪法的颁布巩固了国家统一,将革命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巩固下来。在帝国政府的保护下,有利于德国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并使德国跻身世界强国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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