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句子成分时主谓宾定状补一般采用通用的符号表示。
在划分句子成分时,在不作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各成分的通用符号为,主语用双下划线表示,谓语用单下划线表示。宾语用下波浪线表示。定语用()括起。状语用【】括起。补语用<>括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