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
从总体说,我国地质工作机构是为适应高度集中的国民经济体制而建立的。其主要特点是只在中央国家机关一级设置地质工作机构,分属两个系列,一个是综合地质工作机构,另一个是工业部所属的地质工作机构,每个系列由三级管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