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级市。
东莞市是地级市,其下辖的镇为四级乡级行政区。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地级市。
东莞市是地级市,其下辖的镇为四级乡级行政区。
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