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如下
星期一: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