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
把犯人发配到边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军力。后来又成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为执行刑罚场地。
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
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
把犯人发配到边疆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军力。后来又成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分极边、烟瘴(四千里)、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为执行刑罚场地。
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