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磋商文件:写明项目内容及要求,向供应商告知磋商程序、评审办法及有关书面文件;
2.
发售磋商文件:自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成立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的单数人数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
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
1.
编制磋商文件:写明项目内容及要求,向供应商告知磋商程序、评审办法及有关书面文件;
2.
发售磋商文件:自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成立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的单数人数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
供应商提交磋商文件: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