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则上不超过三层。
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一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一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