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7月16日设立宝鸡市,以宝鸡县的城区及郊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宝鸡分区,驻宝鸡市,属陕甘宁边区政府,辖宝鸡市和宝鸡、陇县、千阳、凤翔、岐山、凤县、扶风、郿县8县。
1949年11月,宝鸡市的虢镇区划归宝鸡县,蔡家坡区划归岐山。宝鸡市辖渭滨、金台等2区10县。
2003年3月,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
2021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省撤销凤翔县,设立宝鸡市凤翔区。至此宝鸡市辖4区8县。
1949年7月16日设立宝鸡市,以宝鸡县的城区及郊区为其行政区域。设立宝鸡分区,驻宝鸡市,属陕甘宁边区政府,辖宝鸡市和宝鸡、陇县、千阳、凤翔、岐山、凤县、扶风、郿县8县。
1949年11月,宝鸡市的虢镇区划归宝鸡县,蔡家坡区划归岐山。宝鸡市辖渭滨、金台等2区10县。
2003年3月,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
2021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省撤销凤翔县,设立宝鸡市凤翔区。至此宝鸡市辖4区8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