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小场所”每日班前班后应进行防火检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随时进行防火检查。
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3)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5)门窗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6)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是否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扩大经营规模;是否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
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确定整改措施、时限,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3、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