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是由国务院决定的,所谓的法定节假日是作为一个国家法律法规去决定的一个制度,从1949年中华人民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按国情和国际相结合所制定的一年的节假日,其中包含最隆重的春节,还有清明扫墓,重阳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秋团圆节,十月一日国庆节,元旦。让人民在可以在节日放松旅游,走亲访友
节假日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