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是在2012年时伴随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的撤销而同时建立的新行政区。
三沙市的设立有望弥补南海行政建制与管辖,资源开发与保护等诸多‘短板’,掀开我国南海维权和开发的历史新篇章,设立三沙市地方政府可以发挥地方政府在南海海洋维权方面的作用。也有利于对南海诸岛礁及其海域进行有序开发和管理。
三沙市于2012年伴随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撤销而设立,位于中国南海中南部,海南省南部,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总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20多平方公里。
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作出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决定。中共海南省委日前决定:撤销中共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工委,成立中共三沙市委,肖杰任中共三沙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截至2015年,三沙市管辖4个行政管理区(工委、管委会)、10个社区,常住人口2500余人(不含驻地军警),户籍人口448人。市政府驻地西沙永兴岛。
三沙市是中国最南端的地级行政区,同时也是全国总面积最大、陆地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城市,是全国继浙江省舟山市之后第二个以群岛建置的地级行政区,有“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2017年三沙市入围世界特色魅力城市2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