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上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重庆分会场)在江北嘴执法船舶码头举行。
当天,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设主会场,在重庆等沿江13个省市设分会场,同步举行活动,并现场连线。在重庆分会场活动现场,随着执法船队出发开展联合巡江的汽笛鸣响,重庆市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历时十年的全面禁捕正式启动。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将实行“十年禁渔”。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已联合发布《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了全市禁捕的范围和时间。水生生物保护区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即常年全面禁捕。长江及其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长江禁渔十年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截止日期为2030年1月1日24时结束。
禁止捕捞
通告称,长江10年禁渔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禁捕水域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严禁在天然水域从事违规养殖,严禁设置捕捞抬网、绝户网、拦汶等从事捕捞作业。禁止电鱼、毒鱼、炸鱼,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严禁非法买卖和制造炸药、毒鱼药品、电捕鱼工具。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严禁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