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部是伪满洲国的八大统治机构。即治安部(军事部)、司法部、经济部、交通部、兴农部、文教部、外交部、民生部的统称。
这些政治机构同伪国务院、综合法衙(司法检察机关)都建在长春新民大街附近,形成以地质宫为中心的建筑群。
1、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2、户部: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
3、礼部: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贡举。
4、刑部: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的大臣。
5、兵部: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6、工部: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
7、外务部:负责一切对外交涉的事务,除签订条约、划定疆界、派遣使节外,更多的是有关通商、海防、路矿、关税、邮电、华工、传教、游历等事务。
8、邮传部:交通行政,包括船政、路政、电政、邮政、庶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