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代码(也叫社会信用代码)是由18位数字和大写字母组成的编码,用于标识一个企业的唯一身份。其编码规则如下:
1. 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确定;
2. 第7-8位为机构类别代码,共有9种,分别为:
- 11:机关
- 12:事业单位
- 13:国有企业
- 14:民营企业
- 15:外资企业
- 16:个体工商户
- 17:合伙企业
- 18:有限责任公司
- 19:股份有限公司
3. 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确定;
4. 第18位为校验码,用于检验前17位的正确性。
企业信用代码适用于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组织机构。企业在注册登记时,需要获得一个唯一的信用代码。一般情况下,企业信用代码会在企业注册登记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自动发放。
企业信用代码是中国境内企业的唯一识别码,由18位字符(数字或大写罗马字母)组成,具体规则如下:
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采用GB/T 2260的标准;
第7位到第8位为企业类型代码,详见GB/T 11714的标准;
第9位到第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最后一位为数字或X;
最后一位为校验码,用于检验前17位的准确性,算法详见GB 32100的标准。
例如,一个企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3555564J,其中,“914403”代表广东省珠海市,企业类型代码为“00”,组织机构代码为“71355556”,校验码为“4”。
请注意,以上是中国大陆地区企业信用代码的规则,台湾、香港和澳门等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