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2.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3.进货是地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内容。
4.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
填写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表时,首先要填写进货日期、供应商名称、原料名称、规格、数量等基本信息。
然后,根据食品安全要求,逐项进行查验,包括外观、气味、颜色、质地等方面。
对于易腐食品,还需检查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将查验结果记录在表格中,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如退货、报废等。
最后,由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填写时要规范、清晰,以便日后查阅和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