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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冰箱是坏的怎么要求赔偿(新买冰箱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新买的冰箱是坏的怎么要求赔偿(新买冰箱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更新时间:2022-03-06 14:17:30

为在电商盛行的销售市场中生存,某大型商场在双十一也举办促销活动,在电视、冰箱、空调等大型家电销售区域更是打出了“7天适用,满意付款,不满退货”的标语。

正逢搬进新家,李雷便在此处领用了电视、冰箱、空调三件套回家试用。

没过两天,台风肆虐,电闪雷鸣,李雷领回来的电视被击伤损坏。

李雷通知商场要求退还电视,却不成想遭到拒绝,还被要求赔偿损失并支付使用费。


请问:

电视损坏,李雷要赔偿吗?

李雷要支付电视使用费?

《民法典》在买卖合同的专章中规定了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限、使用费、风险承担等问题。

所谓试用买卖合同,也称试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由买受人对标的物进行试用,并由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标的物的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在试用买卖中,买卖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使用或者试验标的物,以买受人经过一段时间后认可标的物为合同生效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在本案例中,李雷在领用空调时双方并未对电视的使用费进行约定,故李雷是无需支付使用费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在本案例中,电视在试用期内被损坏,该风险应该由商场承担,李雷无需赔偿。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条的规定是原则性的规定,允许存在例外。如果买卖双方约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承担,自然应当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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