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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变温区中冷大概几度(冬天冰箱变温多少度好)

冰箱变温区中冷大概几度(冬天冰箱变温多少度好)

更新时间:2022-03-03 21:44:32

本故事已由作者:言言才不是傲娇受,授权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发布,旗下关联账号“深夜有情”获得合法转授权发布,侵权必究。

1

我有一个朋友。

这开头太过不新鲜,我三年级的侄子每次写作文都是这么写的。

我这个朋友和我微信列表的大部分好友没什么不同,偶尔发发朋友圈分享一下新鲜事,却有好几年都未曾和我联络。

不过既然我把这个人拎出来讲了,那接下来定然有一个值得我讲的故事。

准确来讲,他是我的初恋,或者这么说,他是第一个教会我“喜欢”的人。

2

从高中毕业算起,这已经是我离开家乡的第十年。

部门跨年饭局吃完,一众同事喝得晕晕乎乎,踉踉跄跄跑到KTV开了第二个场子,沙发那头几个大龄单身的即将秃头的男人抱作一团,新来的妹妹抓着话筒喊了一首找不到调的浮夸。

我去洗手间洗了把脸,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一回包厢就被同事扣住脖子,闹哄哄的背景中她痛哭着这工作实在太难顶了,睡眠不足还压力大到失眠。

我顿时有种想跟她一起抱头痛哭的冲动,可惜刚刚饭局靠着多年练就的高端躲酒技术躲了不少酒,此时酒精还没上脑到能够放下面子工程蹲在地上和同事互诉衷肠的地步。

然而没喝醉不代表没喝多,我对她说的话句句赞同,大概是酒壮人胆,我看了看沙发那头已经被下属灌得两眼发直的老大,拍了拍同事的肩膀,在喧嚣的包间中大声唆使道,“快,趁黄总喝懵了,现在去骂他,他明天不会记得的。”

跨年钟声如期响起,又被灌了好几杯后,我连连推辞,踉踉跄跄扶着门走出去,试图走去KTV内的小超市买一瓶冰水,好兑一兑胃里的高浓度酒精。

酒后头重脚轻的后遗症此时彰显得淋漓尽致,我深吸了一口走廊的空气,然而通风不畅的娱乐场所都是一股酒精混杂香水的味道,更是让人头脑发昏。

我脚底发软,可大概在别人眼中还是清醒模样,曾经有后辈问我,“北北姐,怎么练酒量呢?”

我那时开玩笑说道,“哪有千杯不醉的人,反正我是不行。想想喝醉了丑态百出甚至可能被捡尸,你自然就不敢醉了。”

诚然,我实在不是个酒量好的人,只是人生如戏,偏偏装得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天知道我回家究竟要跪在马桶边吐上多久。

忽而有一股微微的冷香从我稍稍塞住的鼻腔钻入,我步伐不稳,即便扶着墙还是走得有些许莽撞,身子一侧,便撞上了一个人。

昏沉中映入眼帘的是一束玫瑰,我思绪迟钝,此时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方才那股冷香,是带着些许青草气息的鲜活玫瑰气息。

我晃了晃头,抬起头来,被我撞到的那人是个年轻的侍应生,约莫二十岁左右的模样,很是年轻。

说话也有些腼腆,在我有些迷茫又错愕的眼神中,仿佛是有些鼓起勇气道,“您好,今天是新年,我们这儿为每个包厢送上一束花,祝各位帅哥美女新年顺利。”

我思绪昏沉,却陡然间觉得浑身的血液被冻住,这座南方城市冬日的湿寒和那股玫瑰冷意从脚底直溜溜地钻到脑袋,像是当头淋了一盆冰水,让我瞬间清醒过来。

KTV走廊的灯光昏暗,衬得那暗红色的玫瑰格外深沉,我盯着那花束怔了怔,缓缓抬头看那侍应生年轻的面容。

小男生轻咬嘴唇,却强装镇定,大抵平日里不善与人交流,此时跨年被派来做这种和客户沟通的活儿,有些紧张的模样。

我听到我喉咙中发出一声轻叹,而后摆了摆手,同他说道,“那就送进去吧。”

我不知自己在失望些什么,记忆深处,多年前的一个跨年夜,曾有一个同样腼腆的男生递过一枝暗红色玫瑰,眼神中即是腼腆又是期许,跟我说,“新年快乐。”

3

他端着盘子走到我所在的桌旁,餐厅放的是我听不出歌词的法语歌,我专心致志对待我面前那一小盘牛排,试图把这些肉塞进肚子里再转战生蚝。

跨年夜的自助餐厅没有一台空桌,侍应生将我新点的布蕾端上,纤细白皙的手指嵌着被灯光照的闪闪发亮的白瓷盘煞是养眼,让我不由得加快了吃肉的速度。

闺蜜看着我胡吃海喝的模样很是无奈,“路北北,隔壁桌都在求婚了,你还在吃,能不能有点儿氛围感。”

餐桌上我点的东西琳琅满目,放眼整个餐厅,在跨年夜把餐桌搞得如此混乱的也只有我们,丝毫不珍惜这恰好靠窗的观景好位置,一心只扑在吃回本上。

我含糊不清应道,“你不知道我那个学校,饭堂实在是太难吃了。”

说罢甚至呜呜装了两声哭,可惜嘴里嚼着东西,呜呜声听起来有些像小猪吃饭的哼哧哼哧声。

也不怪我吃得多,彼时我在家乡一家以军事化教育出名的高中上学,食堂每餐固定只有三个菜式,没给学生任何选择的权利。

好不容易放个假回到市区,怎么可能不吃得圆溜才满足。

白皙的手指又一次出现在我眼前,这回是将我们桌上的空盘收走。

我有些被肉噎到,忙在桌上摸了一杯饮料将喉咙中的肉顺下去,而后小小地打了一个嗝。

头顶上传来一声轻笑,我侧头看去,便看到那侍应生硬生生收回去笑的表情,强装淡定地将桌上的空盘子空杯子悉数收走,我有些不好意思,却不知为何嘻嘻地冲那侍应生笑了一下。

这回局促的反而变成了他,他似乎加快了收拾东西的速度,匆匆逃离我们这个风卷残云的战场。

“我真的吃得那么多吗?”天地良心,我发誓我从刚刚那个侍应生脸上看到了一丝揶揄和笑意。但我自我反省了三秒,觉得自己也没大胃王到如此让人震撼的程度。

然而闺蜜露出了一个不想和我沟通的表情,不由得让我讪讪吐了吐舌头,继续厚脸皮地继续我的吃饭大业。

“你发现没,我们桌子的东西总是送得比人家快些,今天人这么多,我们桌子的服务质量都没下降。”

闺蜜说这话时,我正试图将我的脸贴在玻璃外墙上,看清不远处街区的商场人究竟多不多。我说,“大概是位置好,你看咱们这位置选的,既不偏僻,还有落地大窗。”

隔壁街区的商场外墙闪烁着新年祝福的文字,我盘算着吃饱饭足可能还赶得上一场倒计时,就听闺蜜恨铁不成钢道,“你看,那侍应生在看你。”

我猛地转头,嘴中念叨着“谁谁谁在哪在哪”,眼光便和餐车旁的他对上,我那时大概是一脸迷茫,他则是陡然地红了耳,然后匆匆推着餐车走开。

我的表情持续迷蒙,“他看我做什么呀?没见过这么能吃的人么?”

对面传来几声被呛到的咳嗽,我看着闺蜜被柠檬茶呛住的脸,福至心灵,道,“哦,你是说他觉得我有意思?”我捏捏自己脸上的肉,“觉得我有意思的人可多了,上回我上课看漫画书,被教导主任抓到了,他翻了翻我的阿衰,自己都气笑了。”

说话间,又有人将我新点的香辣蟹端上,我这回专程侧头瞧了瞧,竟是换了一个侍应生,我冲着闺蜜抛了一个眼神,意思是说你瞧,也不是回回是他的啦,就见那侍应生犹豫了一会,然后对我说,“你看那边,我的同事,他看了你好久啦。”

他语气中甚是调侃,我局促地发出一个“啊”的短音,有些被打脸的无语感,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去,果然又看到那双耳通红的少年。

闺蜜发出啧啧啧的声音,我此时终于认真打量了不远处那个侍应生,那人瘦瘦高高,戴了一副黑框眼镜,有些斯文的气质同少年人的羞涩不可分割的缠绕在一起,与莽撞神经大条的我形成鲜明对比。

他又鼓起勇气冲我笑了笑,露出了一对可爱的小虎牙。

我把头转回来,用力地吸溜了一大口冰可乐,装着老沉同闺蜜说,“嗯,挺帅的。”

后来在结账离开时,我几乎撑得几乎要扶着墙走,倚在前台吸吸鼻子,两眼泪花花地和闺蜜说,“你让我站会,我一动肚子里的东西就晃,晃得我肚子疼。”

于是被闺蜜生拉硬拽地拉出门去,道是吃撑了更是要散散步消食,哪有窝在一个地方的道理。

却是出门挣扎没几步,身后传来细碎的脚步声,而后那位侍应生小跑着到我跟前,将一朵玫瑰花递给我,局促地揪了揪自己的衣角,说,“送给你……嗯……祝你新年快乐。”

语毕,又是低着头一溜儿跑了,只剩下呆滞在原地的我和闺蜜。

这是我第一次被搭讪的经历,毕竟那时我个子不高,还是人畜无害的年纪,脸上胖嘟嘟的婴儿肥还没完全褪去,套上一件毛茸茸的衣服,像地主家的傻闺女。

比我高些的闺蜜摸了摸我的头,颇有感慨,“我们家路北北终于长大了。”

被占了便宜的我恶狠狠地龇牙,而后看了看玫瑰花,发觉那包装中还塞了一张纸条,我将那纸条打开,上面写着,“你进餐厅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了,你的眼睛好漂亮呀!没办法送你什么新年礼物,只能偷偷拿了餐厅摆桌的一朵玫瑰花送你,希望你不要嫌弃。新年快乐!”

那会儿是微信刚刚兴起的时候,纸条下方还标注了一行微信号码,他写道,“冒昧地写下我的微信号,希望你不要介意。”

字并不好看,定是没练习过,却能看出写字时一笔一划的认真。

闺蜜一把抢过我手机,占着身高优势输入了那行微信号,我急得跳脚,却眼睁睁看着她将好友请求发送出去。

我愤愤道,“你怎么能这样呀!我都没做好心理准备。”

却又被高我一头的闺蜜摸摸头,装着怜爱道,“这不是给你增加点生活新鲜感。”

我一时无语,却是看看手中的花,那玫瑰不过是最普通的玫瑰,包装也是薄薄的一层纸,上面被喷洒了细碎的水雾增添亮色。

很可爱,我不是说玫瑰,是说他。

4

——你喜欢喝柠檬茶,我也喜欢喝柠檬茶,要不你就叫我柠檬君吧。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柠檬茶?

——那天我观察的呀,你一共喝了四杯柠檬茶一罐可乐一罐橙汁。

十年前还没流行土味情话,也还没吐槽男人油腻的传统,这短短的几句对话逗得我在手机这头呵呵傻乐,觉得很有意思。

后来我知道他叫林晖,也从微信界面上发觉他和我是同岁的人,那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同一片天空下同一个城市里,两个同龄人真的可能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学业压力很重,一回学校几乎没有喘气的空间,更别谈拿着手机聊天,那些他偶尔发来的吉他弹唱的小音频,被重复又复杂的白花花的试卷盖过,而那匆然一面,也渐渐在学霸云集的激烈竞争中悄然淡去。

再次会面大概是在夏末的一个夜晚。

我从水果店出来,手里抱着两个圆溜溜的椰子,晚风将我耳畔的头发吹起,轻飘飘的触着脸颊,有些发痒,却腾不出手来将那发丝抚平。

水果店旁是一间小小的便利店,路过时能闻到关东煮的香气,仿佛那汤水咕噜咕噜地滚着,很美味的诱人气息。

我匆忙压抑住脑子里叫嚷地“吃一份吃一份就吃一份宵夜”的声音,迈着步子经过那门口,却是透过便利店的落地窗看到一个瘦削的身影。

少年手指搭在冰箱把手上,便利店暖黄的灯光打在他身上,拉出一个淡淡的影子来。冰柜中冷白色灯光衬得他的青涩面庞更加棱角分明,他站在光中,像被光眷顾的孩子。

我多看了两眼,毕竟多饱两眼眼福又不吃亏,就见那少年从冰柜中拿了一瓶汽水,转过身来。

此时我终于看清他的面容,隔着几个月的光景,自诩脸盲的我竟是一瞬间便认出这个少年是林晖。

林辉的头发有些翘着,不免让人想起日本动漫里主角的呆毛,不过短短半秒,仅仅一眼,透着那落地玻璃窗,他竟看到了我。

他举起手挥了挥,露出一个笑来,小虎牙很可爱,又匆忙将那汽水放了回去,放弃结账的念头,从便利店中跑出来,跑到我跟前停住。

他仿佛在思考该如何开口才好,张了张嘴,然后顿了顿,才说,“路北北,你还记得我吗!”

他语气中有强行压下去,却又如何也压不住的兴奋。

我点点头,试图挥挥手,却发现手中被两个沉甸甸的椰子占住了力气,于是只能笑嘻嘻道,“我记得你呀,林晖。”

少年又笑了,我们俩傻笑着大眼对小眼了一会儿,一个话题也找不出来,结结巴巴嗯嗯啊啊都吐不出一句话,傻站了很久,我指了指便利店,“你不是买汽水么?去结账吧。”

他点头,却在返身走回便利店时跟我说,“你等我呀,我送你回家。”

他匆忙走到柜台付款,我抱着两个椰子傻傻站在原地等他。

后来有一年,我坐上一趟由南向北的高铁,途中与另一辆动车并驾齐驱了很小一段路,长途跋涉中百无聊赖的我在中途停车的站台上多看了一眼,发现那辆动车是从西边开往东边的。

我陡然就想到了我和林晖的第二次会面,彼时的我们并不知晓,原来完全不同轨道不同方向的两辆火车,也会相逢一小段路,甚至停靠同一个站台。

5

——我们做朋友吧!

——好呀!

沉寂的微信界面再次有了生息,生活的不经意安排让我们再次相逢,我们也终于从微信列表仅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成为真正的朋友。

我逐渐接触到另一个世界,发觉原来生活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儿时父母曾告诫我不要接触职校学生,甚至我一度以为职中之内尽是妖魔鬼怪,连路过时都怕被人绑架。

直到认识林晖后,我才发现,原来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天底下的正常人。

我是个警惕性极强的人,像草原中的小兽,风吹草动便能让我绷紧神经,后来工作时,一度被上司说我的投资思维过于谨慎。

可偏偏对林晖这个人,我一点敌意都没有,我觉得他是个十足十的好人。

我不知道这种信任感源自于何处,但我们真的很快就成为了朋友。

“走吧,带你去吃炒酸奶。”

“去哪呀?”

他说了一个地址,我迷茫道,“这家店很有名呀,但我都没去过,太远了。”

他说没事,他来接我,于是我借着去同学家的名义偷偷出了门。

我踏出小区,茫然地望了望,却不见他人影,正要拿出手机询问,就听到有人叫我,“路北北,我在这。”

我循声望去,就见不远处少年坐在机车上,抱着刚刚摘下的头盔,冲我招手。

我瞪大了眼,他却启动了车子,稳稳当当停在我跟前,在我发懵之际将一个头盔递给我,说,“上车吧。”

大抵是相熟了些,他不再似初次见面那般腼腆,我愣在原地,“这……”

却是结巴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轻笑了笑,“上车吧,不会摔了你的。”

机车有微微的轰鸣声,他开得不快,一路被不少人超了车,夜间的风吹在我脸上,像温柔的抚摸。

开得久了,他车速稍稍加快,我问道,“你认识路吗?”

我问得太小声,话语在车子的轰鸣声中飘散在风中,他说,“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我噗嗤一笑,大声喊道,“你认识路吗!好像那家店很偏僻。”

大概是喊得大声了太多,他有些好笑地学我大声喊着,“我认识!以前我在那附近读初中。”

笑意弥漫在风中,让晚风都带了笑意的触感,林晖将机车稳稳当当停在一个巷口,我将头盔摘下,露出凌乱的短发,大概像只炸毛的动物,很蠢的样子。

巷口的小店排着长队,我还没认清地势,林晖便将手搭在我肩上,开小火车般推着我,将我推到队伍末端,说,“排队去吧,要等上一会儿。”

队伍排得很长,我四下张望,百无聊赖的找话题,于是问林晖,“你现在……还上学么?”

那时我的生活圈子太小,除了上学着实想不到更多的聊天内容来,他从口袋摸出一盒纸烟,却看了看我,又将烟放了回去,说,“偶尔去,但也是浪费时间。”

我语塞,找不到接下去聊的话,林晖却将话茬子接了下去,“不过你呀,你就要好好读书。”

话至此好像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你在学校,有没有追你的男孩子?”

我盯着小店的菜单看得入神,摇摇头,“没有吧,他们都喜欢文科班的妹妹,对我这种憨憨没什么兴趣。”

他低低笑出声,将手盖到我的头顶,将我的娃娃头揉乱,说道,“怎么会,你很可爱呀。”

他夸人从不委婉,直溜溜的就这么说,我仰起头看了他一眼,“你是不是对女孩子都这么说。”

他却是立正站好,三指朝天,“我发誓,天地良心,我真的是第一次和女孩子这么说话。”

说话间他耳根有微微的红,我被头发盖住的耳朵也热热的,良久才憋出一句,“好吧。”

说话间仰头仰得久了,那时的我还没开始长高,矮墩墩的样子,反是先发制人说他,“你怎么长这么高呀。”

事实上他也只是178,比起我高中班里那位接近两米的篮球巨人还有点距离,可在我眼里都像是一根电线杆一样,仰得我脖子疼。

小巷中眼花缭乱的各种小店灯光糅合在一起,将我笼在他细长朦胧的影子中,他按了按我的头,轻飘飘接了一句,“小矮子。”

我气急败坏,重重“哼”了一声,装得气鼓鼓的样子,他却伸手戳了戳我脸上的肥肉,劝道,“快排到我们啦,想好吃什么了么?”

16岁的我真是一根筋动物,装模做样的生气来得快去得也快,被一份芒果味的炒酸奶就收买得高高兴兴。

冷冻的酸奶冒着白气,刚做好时口感有些硬,我将它嚼得咔嚓咔嚓的,转头看林晖,却见他直直的看我。

我不免有些心虚,想着是不是吃相过于不雅观了,讷讷道,“你看我做什么呀?”

他慢条斯理插了一块自己的草莓味酸奶递到嘴里,边吃边道,“我喜欢你呀,当然就喜欢看你。”

酸奶在我舌尖融化,将口腔中的热气悉数冻住,我的耳旁嗡嗡嗡的,瞬时傻在原地。

可林晖却是淡然自若,我简直要怀疑他方才说的话我究竟是不是听错了,怎么会有人将“我喜欢你”这种话说得如此淡定,就像“我今天吃了包子”一样稀疏平常。

他轻笑,又将话补全,“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很喜欢你。”

芒果和酸奶的甜味从被冻得麻木的舌尖开始蔓延,林晖说,“喜欢就是喜欢,不是非要谈恋爱,也不是要确立什么关系,就是被吸引,然后希望跟你多待一会。”

我听得云里雾里,就听他补了一句,“就是一种感觉呀,和你喜欢吃甜食一样,是最简单的天性而已。”

“不要有负担。”他最后说。

温热的掌心将尚未来得及吃下的炒酸奶融化,在纸杯中和芒果丁混杂在一起,我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杯底的固液混合体,听着少年为我解析喜欢的定义。

他不说一见钟情,不说我们可以恋爱吗,他说是自然而然的吸引,是做朋友,是相处的喜欢。

吃瓜了不少校园恋情八卦,被爱情小说荼毒深厚的我在那时,才第一次似懂非懂地明白,喜欢不过是一件最简单的事情,是所有人生交会的开端。

无关其他,只是喜欢。

6

时间齿轮的转动有时让人难以察觉,好像就在日复一日重复中,它就悄然流逝。

学习的日子枯燥而无趣,衬得偶尔和林晖出游的时候更加耀眼,我们穿梭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中,有时为了一份甜品穿过大半个城市,有时漫无目的的穿梭,像年少未知却新奇的冒险,兴奋地在这座城市的犄角旮旯中找到一间尚未发觉的小店。

后来的事情,我好像记得不太清,只记得骤然听闻林晖胃病住院的消息时,我刚结束高考不久。

夏日的夜半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家中一片静悄悄,我拿出耳机点开了电台,可主持人都下了班,只剩下一曲又一曲的不知名流行歌伴着滋啦啦的电流声,我从床上爬起来,在寂静的朋友圈发了一句动态。

——好想去看日出啊。

时间显示三点四十二分,我觉得大半夜发这种朋友圈不妥,正要删掉时,突然有消息进来,是林晖。

——还没睡吗?

——你一个病号怎么也还没睡?

——我们看日出去吧。

于是初夏的凌晨四点,我蹑手蹑脚溜出门,不忘了从家中顺手牵羊摸上家里阿姨买菜的小电驴钥匙,哼哧哼哧开了很远的路去接他。

夜半的城市安静得过分,空荡的马路只有偶尔路过的车子,以及为早市准备的卖菜小贩,林晖的家隐蔽在杂乱的楼房中,那些老式楼房没有小区规范,灰沉沉的,分不出哪栋和哪栋。

林晖从小巷中走出来,昏暗的路灯下整个人瘦的和电线杆一样,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工装裤,背着光,看不清面上的模样。

路边的早点夫妻店拉开升降门,发涩的铁门发出突兀的咔哒咔哒声,林晖走到我跟前,我们沉默很久,我说,“你瘦了好多。”

他却是故作轻松,“医院一轮游嘛,最惨的不是胃病,是吃流食吃得我舌头都没味道了。”

我往后靠,他自然而然坐到前面启动小电驴,瘦削又细长的腿在迷你小电驴上有些突兀,小电动车被启动,我还是被载着兜风的那一个。

初夏的清晨仍有露水,他“咝”了一声,我问,“怎么了?”

他无奈道,“没想到半夜风这么大,竟然有点冷。”

分明是句无关痛痒的话,我竟觉得很好笑,他又气又笑,“合着我是来给你当司机兼挡风板了对吧。”

抵达海边时天还没亮,一片乌漆抹黑,我们俩趴在海边公路的栏杆上发愣,栏杆冰凉,将我脸上的温度悉数吸走。

天开始蒙蒙亮,离太阳出来还有许久,有晨练的老大爷出现,看着我们俩趴在栏杆上,露出一个看傻子和智障的眼神。

林晖绘声绘色讲了他在医院的惨痛经历,重点描述了吃流食的痛苦,他说,“连一口榨菜都觉得好吃,要在嘴里嚼到没味了,才舍得吐出来。”

描述的画面感太强,让我笑得停不住,他却绷着脸质问我,“路北北,你应该和我一起哀痛的。”

我试图共情,却实在笑得起不来。

天色渐亮,太阳初初展现,他没看我,却问我,“你考试……考得怎么样。”

我一怔,不想他竟会问我这个问题,“还可以吧……”

他没继续问,却说,“下个月,我就要离开这了。”

太阳逐渐爬升,我一怔,猛地转头,“去哪?”

“去S市,去做咖啡师的工作。”

日出逐渐绚烂,海鸟的叫声开始唤醒城市,林辉自顾自讲他的人生计划,他说想从咖啡师做起,一步一步爬升,然后开一间自己的咖啡小店。

他说,“北北,你好像是个很听话的小朋友,虽然傻愣愣的,但总是生活在正轨上。可我不是,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总是喜欢熬一天是一天。”

顿了顿,他继续说,“可偏偏认识了你,每次见到你,我就总想让自己变得好一点。”

我喃喃道,“你自己就很好呀。”

他突然轻笑,“我和我妈说,我想去S市工作。她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你。”

我听愣了,钝钝地“啊……”了一声,他继续说,“我住院的时候很无聊,有时候就想,如果我带你回家见我妈妈,她肯定会很喜欢你,因为你让她儿子变得更好。”

这么大一顶帽子戴在我头上,一时之间我除了连连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

林晖伸出手,轻触我的下巴,他靠近我,我却只知怔在原地动弹不得,脑子里心底里不断打鼓和叫嚣,身体却被海风冰冻住了,锈了般怎么也做不出反应来。

我以为林晖要吻我,可他没有,他说那么一大段话的目的并不是吻我,他轻叹一口气,手指松开我的下巴,说,“算了。”

然后说,“北北,去别的城市读大学,一定要让自己过得开心。”

我浑身血液早已被冻住,从未有人长篇大论和我讲这么多诸如此类的话题,太阳终于挂到正空中,将我逐步解冻,凝结的血液开始缓慢流动,我缓缓回过神来。

他倚在栏杆边抽烟,吐出一口烟雾,和拍着手晨练的健康大爷们格格不入,他冲我笑了笑,又是轻松的姿态,说,“真希望生活里有你啊,真想娶你回家。”

他是第一个说想娶我的人,在我的十八岁。

从始至终,他仿佛是那个风轻云淡的人,却将我的思绪搅得混乱。

他讲的过于轻松,以至于我觉得过于怪诞,我学着他故作轻松,“你这话和多少女孩子说过。”

他掐了烟,未燃尽的纸烟被无情掐断脖子,他居高临下,直直的看我,“没有,只有你。”

后来分别时,他跟我说,“北北,我们不一样,过你的生活吧,一定要开心。”

7

或许故事终结在此,也算是青春一段难忘的回忆。

我偶尔会看一看他的朋友圈,看到他在S市过的很不错,看到他养了一只小猫,后来逐渐的,他不再在那个微信号分享生活,大概是换了一个新的账号,我便将这段回忆放到脑后,一头扎进新的生活中去。

可偏偏生活这个推手总是试图让事件更有趣些,有时现实的八卦新闻往往比书中杜撰的东西更精彩。

大四时我进了一所公司实习,那个冬天是十年以来最冷的冬季,我随上司到一个南方城市出差,那个城市没有下雪,却又湿又冷,让人不免多裹几件大衣。

晚间十一点多时,终于加班结束,我脑子里混混沌沌,手脚冻得冰冷。回酒店途中路过一间暖黄色小店,那灯光太温暖,我仿佛被摄了魂般调转了前进的脚步,转而推门而入,决定喝一杯热巧克力。

门上的风铃发出清脆声响,一只肥肥胖胖的白猫和美短晃晃悠悠走到我脚边,店内空无一人,吧台散发浓郁的咖啡香气,小白猫十分自来熟地在我脚边蹭了蹭。

店内暖气氤氲,我见店内无人,本想离开,却被温暖的气息缠住脚。

那头后厨的门帘被掀开,门帘上日式流苏飘飘荡荡,我客气的低下头,说,“您好,我想买杯热巧克力。”

抬头时和店主对上眼,我们愣了愣,是我先反应过来,我试探说道,“林晖?”

眼前的男人穿了一件白色毛衣,套上棕色的围裙,头上蓄得有些长的头发扎起一个小啾啾,咖啡豆的气息和热牛奶的味道氤氲在小店中,他说,“路北北。”

雪白的棉花糖在杯中消融,甜腻的热可可将我的肠胃填满,腹中暖意传至麻木的四肢,才渐渐能将冻僵的手指活动开来。

我们相顾无言,沉默许久又开始讲自己的现状,他说咖啡店难做,入不敷出。

我忽而想起前几日几个同事的对话来。

“到时候三十岁熬不动了被开除了,就开咖啡店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某一位同事喝了一口星巴克,如是说道。

“咖啡店是二十一世纪最大的文艺青年骗局。”另一个专门研究新消费的前辈顺口接了一句。

事实上前辈说的是对的,星巴克之所以是星巴克,得益于它品牌效应带来的免租金以及顾客效应,而其他需要支付高额场地费的小店,不过是靠着梦想支撑罢了。

我张了张口,却没法将这些话说出来,只能又饮下一口热可可,沉默地听他讲。

他说话比从前沉稳得多,从前少年的青涩被如今的温和逐渐取代,而我却变得沉默,那些一件小事就能聊得眉飞色舞的时光好像最终都成为记忆的一角。

聊到后来,他说,“北北,你变了很多,成熟了很多。”

杯中的饮品变凉,不像刚做好时那般冒着热气。我露出一个标准的笑,说,“人总是会变的。”

——你变得比以前好,我变得比以前坏。

时钟指向凌晨两点,我拿出手机,才发觉我们已经坐了许久,正打算起身离开,林晖突然说,“要不我们去看日出吧。”

实则我已经有些困,接连多日的加班让我身心疲惫,可我却说,“好啊。”

8

车子穿出市区,沿着沿海大道一路疾驰,城郊的公路是新修建的,周边房屋还没人入住,只有新装的明亮路灯伴着我们前行。

林晖的车是一辆二手的两厢马自达,车内装饰有些旧,后座被拆了,腾出空间用作装货。

我摇下车窗,露出一条缝来,夜间电台仍像多年前一样是一曲接一曲的老歌,冷风灌进满是暖气的室内,好像穿过那条长长的公路,就能穿越回到多年前的平常夜晚。

车子驶上大桥,直直往这座南方城市最东边的小岛上开去,夜里远方的小岛一片黑蒙蒙,看不清轮廓。

下桥时是一条小路,夜里一辆车也没有,只有长达百米秒的红灯,我低头看林晖轻放在挂挡杆上的修长手指,他中指上套了一个素银色的戒指,我突然开口问他,“你……谈恋爱了嘛。”

红灯倒计时还剩一分钟,他顺着我的视线往下看,说,“才没有。”

却是自顾自将手上的戒指取下,说,“看着好看,买着玩的。”

说话间将我的手拉过去,试图往我手指上套,起先是选了无名指,可那戒指太大,他便一个个指头试过去,却发觉我的指头们都太细,最终只能径直套在拇指上。

交通灯由红转绿,车内的歌曲一首接一首,他觉得难听,换了一张法语歌曲的光碟。

抵达沙滩时是凌晨三点多,四周都是暗的,只有远方的灯塔和大桥堪堪照亮视线。

下了车海风如同倒灌般往我大衣里钻,我在外头晃了两圈,便被冻得有些神志不清,最终还是认怂地躲回还有些许暖气的车厢内。

林晖启动车子,我们在静谧的海岛上开了一圈,将这个与世隔绝的很小很小的小镇逛了一遍,又回到海边去。

此时天色开始有些蒙蒙亮,将原本皆是黑色的海变得有些暗蓝,海风没夜半那么猛烈,我忍着寒意下了车,让海风把我混沌的脑袋吹清醒。

林晖也下了车,车子没锁,黄色车灯照在我们身上,像巨大的朦胧光圈将我们拢住,形成一个边界,将我们与暗沉的世界隔绝开。

他开了车窗,将音响调大,海风呼啸声将低沉的法语旋律吹到我耳边,我忽而就觉得没那么冷了。

我驻足原地,林晖突然问我,“这次来这里出差,打算待多久?”

我拢了拢被风吹得很乱的头发,“估计再过三四天就走吧。”

海浪拍打在礁石上,一阵又一阵,林晖在暗蓝的天色和海岸边点了一根烟,白色的烟雾颗粒凝固在半空中,又很快消散。

CD播完,又循环回第一首歌曲,他说,“这些年,我偶尔会想到你。”

他说话间顿了顿,我陡然就想到《美国往事》的台词来,台词写,“当我对世事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

可林晖不会如此长篇大论,也不会如此故作文艺,他只是说,“偶尔工作做不下去了,想想你肯定也在努力又高兴地完成你的事情,我就又咬咬牙坚持了。”

我声音涩涩的,“我没你想的那么好。”

或许十八岁天真的无畏的我值得他这些话,可那些纯粹的东西已经被时间和世俗偷窃去,留下一个无比庸俗和麻木的我。

他轻笑,“你不要总是有负担,我说这些话不是为了给你压力,你只是像我给自己立的一个标杆,所以不论如何,你在我这儿,永远都是最好的。”

我的胸口仿佛被海风吹了一个大洞,寒意和酸涩透过这个冻钻到我身体的每个角落。

我们站在原地,他将烟抽完,良久,忽然捧过我的脸,不由分说地吻了我。

他的唇冰冷而干燥,还有淡淡的烟草气息,我没有推开。

于是就这样,即便迟到多年,即便我已不是原来的我,他也不是原本的他,却还是补上了一个迟到多年的吻。

海上很远的地方有渔船的灯光,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抬头怔怔看他,他却松开我,轻笑了一声,又点燃了一根烟。

他轻声说,“这样就没有遗憾了。”

随上司去外地出差,偶遇四年未见的初恋,他再次吻上我告白

那话很快被吹散在风里,听得一点也不真切。

海面逐渐从暗蓝变成深蓝,又从深蓝变成浅蓝,天气阴阴的,连日出都看得不真切,只能看到云彩绚烂的变化,却迟迟看不到太阳的影子。

这座海上小岛随着光线的变亮逐渐有了生机,有推着推车咕噜噜出摊的声音,我回过神来,才发觉在沙滩中站了很久,整条腿都在寒风中麻木了。

天亮像是一个信号,将我从过去猛地拉回现实,继续漂泊而不复纯真的人生旅途。

车内的歌曲不知何时停止,林晖启动车子,却怎么也打不上火,寒冬的清晨,灌着海风,我们悲催地发现,车子放了一夜的歌,竟是没电了。

岛上的店铺我们不熟,不知哪里才有修车的地点,何况晨间六点多,上哪找来一家开门营业的修车店。

林晖很果断,打电话将一位好友叫醒,电话那头好友的声音迷蒙,大概夜里玩得晚了,迷迷糊糊说,“我这才睡着一个小时啊兄弟。”

却是被迫叫出来帮我们的车接电。

挂了电话,我们迷茫地看了看四周,眼神相会,是我先笑了出声,他紧随着大笑。

破旧的车厢内,我们俩放下这种面对车子没电的陌生感和紧张感,肆无忌惮地在车厢中相视而笑。

9

冰水缓缓流入腹腔,止住我想呕吐地冲动,我缓缓走回包厢,被同事勾着脖子一起切蛋糕。

醉鬼们许着新年愿望说要发大财,手机叮叮叮地进来很多条新年祝福消息,桌旁一束玫瑰花散发着冷香。

我看了看手机,不受控制的点开林晖的朋友圈。

好像这些年他不断受挫,又不断挣扎,最后回到家乡去,放弃了他心心念念的咖啡事业,听从父母的要求去了一间小企业上班,过着我这种无趣重复又枯燥的生活,踏上我这种所谓的正轨来。

最后一条动态是几日前,说决定听从父母安排去相亲,也请各个朋友多多介绍。

同事拍着我的肩,问我,“路小北同学的新年计划是什么,又是升职加薪吗?”

毕竟我连续几年跨年都许了升职加薪的愿望。

另一位与我关系甚好的小姐妹栽进我怀里,说,“北北新年要好好挑挑金龟婿,事业爱情双丰收。”

我有些恍惚,却是点头附和。

这些年来,我遇到过很多人,收过很多昂贵的礼物,看过各个旅游城市的知名风景。

可都不如当年那朵包装简陋的玫瑰,也再也没有夜里驱车看夜海的浪漫。

再也没人像他一样,跟我说,无关其他,只是喜欢,所有的简单情愫都在复杂的人情世故里变得晦暗不明,人际交往中所有人都是权衡利弊。

我也不知道自己怀念的是当年的东西,还是那时的自己。

晚上我睡前将他从我的好友中删去,闭眼时浑浑噩噩做了个梦,梦里阳光初初变亮,给湿冷的城市带来为数不多的温度,他修长的手指搭在方向盘上,与年少骑着机车的模样重合。

他说,路北北,要过得开心。

我将拇指上的银质戒指摘下,轻放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期许他未来能够找到一个真正值得这个戒指的人。

我说,还给你。

又说,你也是。

列车从站台启动,从北向南,擦肩而过的列车从左手边向东开去,渐行渐远。(原标题:《列车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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