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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行动电视剧22集(打黑行动第三部电视剧)

打黑行动电视剧22集(打黑行动第三部电视剧)

更新时间:2022-03-04 21:38:40

作为首部反映扫黑除恶行动的电视剧,《扫黑风暴》可谓是火爆出圈,不但收视成绩喜人,还获得了观众们的一致好评。

近些年来,扫黑题材逐渐成为各路导演的新宠,众多影视作品相继涌入大众视野,让我们对黑恶势力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对扫黑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扫黑英雄的无私无畏有了更崇高的敬意。

这些影视作品大多改编自真实案件,比如操场埋尸案、海南黄鸿发案、孙小果案等等,而在现实中,这些黑恶势力的罪行更加令人发指!

通过对县城客观情况的分析,并结合实际典型案例,我们一起揭秘县城黑恶势力的生存之道。

黑恶势力的定义与由来

黑恶势力是什么?根据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黑恶势力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概括来讲,就是一个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且架构稳定的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并在一定行业或区域内具有重大影响力,对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黑恶势力是如何产生的?人类是社会学动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种种规则约束之下,这些规则包括强制性的法律、普适性的道德、特定的习俗惯例等等。

有些规则是公开的、主流的,这构成了我们基本的社会秩序,还有些规则是隐秘的、另类的,主导着特殊区域或行业的运行,比如传统武术、艺术、技术的师承,比如部分农村地区的宗亲管理等等。两类规则自古有之,相互印证平衡,共同维系着社会的正常运转。

当我们以法律为网对以上规则予以过滤时,杂糅于主流社会的黑暗势力才会显现出来。有那么极少数人,不愿意遵守主流规则通过辛勤工作以实现个人价值,反而妄图利用各种潜规则走捷径攫取利益,当这些潜规则突破法律红线时,犯罪也就产生了。

很多犯罪活动无法独自完成,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部分罪犯基于共同目的形成了严密组织,或在一个区域内直接采用暴力手段夺取他人利益,或在一个行业里采用威胁手段排除竞争者,进而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实现暴力与获利的不断循环,直至形成黑恶势力。

为了使循环更加隐蔽和持久,黑恶势力往往还会利用公开注册的公司当作合法化外衣,并通过贿赂利害机关工作人员寻求庇护,当实力膨胀至极时,其首脑人物甚至得以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显赫身份,实现社会地位的跃升。

而当黑恶势力发展到此种程度时,就形成了普通民众极难打破的完整闭环,只能寄希望于上层的遏制与打击。

黑恶势力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人性中的贪婪与对暴力的恐惧。这两种人性质素是极难消除的,这也导致了打击黑恶势力并非一蹴而就之事,旧的黑恶势力消灭了,新的黑恶势力又兴起。

根据社会学家的研究成果,黑恶势力的成长周期大约在七年左右,他们也会经历隐蔽到张扬、弱小到强大、警惕到放松、疯狂到死亡的各种阶段历程。

县城:城乡二元结构的纽带,法律人情交织的江湖

县域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同时容纳城乡差异的最小行政区域。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比较特殊,是计划经济时期农业哺育重工业政策下的产物。

城乡差异不仅仅体现在空间上的行政划分,也体现于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治理模式。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但城乡二元结构的破除是一项复杂艰巨的长期任务,需要体制机制上的改革与资源分配格局的调整,极难立见成效。

县城是县域城镇化的主要载体,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纽带,是沟通农业与二三产业的桥梁。县城是承接工业生产发展的主体平台,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首要选择,也是为农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基地。

对于一个县域而言,县城就是其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形形色色的人物于此汇集,各种各样的利益于此交融,工业文化与乡土情怀于此碰撞。

一方面,一定的产业基础、完备的司法资源与较高的文化水平,让县城整体上拥有较好的法律氛围和社会秩序;另一方面,狭小的县城区域、匮乏的公共场所与较少的人口数量,将本就具有农村宗族姻亲关系的城区居民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所以,县城也成为法律与人情交织的江湖。

法律人情交织的社会生态,使黑恶势力更容易锚定县城的精英阶层,进而整体嵌入主流社会吸取养分。

1967年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提出了“六度分离”理论,但在县城的熟人社会中,或许不需要如此复杂。

由于产业规模与经济水平的限制,一个县城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十分有限,而且其薪资待遇也不甚理想,这也导致了产业工人与服务业经营者也以本地人为主,因为他们从生活成本等方面具备很大优势。

总而言之,县城的社会关系高度地方化,请托现象十分普遍。这就使县城黑恶势力的组建的成本降低,且不会受到格外关注。

县城黑恶势力的生存之道

以边缘掩护核心,是县城黑恶势力生存的第一要务。随着法律日趋完善,县城黑恶势力的整体组织结构也相应变化,但其领导核心的内涵并未实质改变。

以往的黑恶势力大多是垂直权力结构,通过严格的组织纪律和所谓“江湖义气”来实现层层控制,但此种结构存在一定的风险:底层人员的落网会给整个组织带来风险。所以,如今黑恶势力的组织结构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整体呈现出内紧外松的形态。

在县城里,一个黑恶势力的核心成员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互信基础,这种互信源于其本身的亲密关系,或是同宗同族,或是亲戚发小,或是校友同学,甚至兼具以上关系。

这部分核心成员通过开办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以股权分红等形式结成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并掌握势力内部的基本财源与核心机密。

这些核心领导层轻易不再直接参与具体的犯罪活动,而是通过背后遥控指挥雇佣来的社会闲散人员完成,这些闲散人员时聚时散,以达成用组织边缘松散形态来掩护组织严密核心。

比如福建省漳浦县“阿泽团队”、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吴新丑等团伙都曾利用小恩小惠笼络未成年人作为外围成员,不但指使他们从事犯罪活动,甚至还要求他们在关键时刻顶罪。

逐步淡化暴力色彩,不断漂白首脑身份,是县城黑恶势力长期生存的重要保证。县城黑恶势力的犯罪活动在不同成长时期存在不同表现。

在黑恶势力发展初期,他们往往采用大量的直接暴力犯罪以获得原始资本的积累,并在此过程中取得一定区域内某些行业的排他性话语权。

比如吉林省的何昆霖团伙在初期为了取得在松江河的强势地位,就多次通过暴力打击滕军等其他团伙立威立名,又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暴力威胁外地开发商李某强行在房地场行业中分一杯羹。

在黑恶势力发展成熟阶段,尤其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后,其手段不再那么直接粗暴,会更多采用一些“软暴力”来实现自身目的。

比如滋扰纠缠、跟踪拍照、语言威胁、聚众造势等等,这些软暴力的作用目标从被侵害人的身体转向了心理,使他们在强大心理压力面前不得不向黑恶实力作出妥协让步。总的来说,这些“软暴力”更为隐蔽,给后期办案取证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软暴力”仍然具有暴力色彩,且在黑恶势力的暴力手段广为人知后更具威慑效果。何昆霖团伙在成熟期后,就经常采用此类手段,比如用“打假”的名义滋扰、排挤其他同行,以获取其在服装行业某种程度上的垄断。

此外,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并使其犯罪活动更加隐秘,黑恶势力的首脑人物还会不断“漂白”,比如何昆霖后期通过长江商学院进修、慈善捐款等手段获取一定的政治光环来掩护自身罪行。

漂白后的黑恶势力会借助各种资源骗取银行贷款以扩充经济实力,甚至会骗取一些光辉的头衔以提高自身社会地位,进而扩大团伙的影响力。

扫黑除恶常态化

黑恶势力顽固狡诈,具有极强的反复性,稍有放松就很可能死灰复燃,很难彻底清除干净。但黑恶势力不仅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活动,还极易滋生腐败,甚至会侵蚀基层政权,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巨大威胁。

因此,铲除黑恶势力不仅关乎安定的社会环境,也关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扫黑除恶势在必行,需久久为功。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已写入十四五规划,可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后,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和有效震慑依然存在。扫黑除恶是社会治理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命题,需要各方携手与共,在指导纲领下齐心合力,打造系统性的工作机制。

其一,把行业整治与扫黑除恶联系起来,斩断黑恶势力的肮脏触手;

其二,把基层组织建设与扫黑除恶联系起来,压缩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

其三,把加强宣传与严厉惩处联系起来,一方面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发动群众积极检举,另一方面坚持露头就打,坚决打消黑恶势力成长可能性;

其四,要把反腐倡廉与扫黑除恶联系起来,加强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阻断黑恶势力的合流扩大;

其五,把常态工作与专项督查联系起来,健全相关责任考核体系,强化扫黑除恶实际工作开展的监督考核。

随着我国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社会与公众的沟通渠道会更加顺畅,联系会更加紧密。我们有理由相信常态化的扫黑除恶会落实落细,不断消除黑恶势力的滋生根源和成长空间,从而对其形成有效的遏制机制。

在这种态势下,县城黑恶势力的生存之道必定被逐个堵死,彻底消失在人民群众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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