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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楼上空调安装有何规定(法律规定楼上空调外机影响采光)

法律对楼上空调安装有何规定(法律规定楼上空调外机影响采光)

更新时间:2022-03-09 19:42:29

车停在路边,很快就被人投放了小广告;占道洗车经营,破坏环境卫生;商铺空调滴水,路过行人郁闷不已;“城市牛皮癣”,屡禁不止……这些影响市容市貌的“顽疾”,如何进行根治?南都记者近日获悉,《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出台为中山城市管理制定出标准,给相关部门提供执法依据,也为中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法规制度保障。

《条例》出台背景

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缺乏依据

“中山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执法方面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符英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陈符英说,一方面,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较为宽泛,对罚款的幅度没有具体规定;另一方面,原《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2017年就已经废止。这导致中山城市管理水平受到影响。

为了加强中山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南都记者了解到,《条例》由中山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并于2018年12月上旬提请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经过三次审议。2019年12月25日,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批准。今年10月1起,《条例》将正式开始施行。

《条例》全文共六章43条。其中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进行了确定;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管理,以及户外广告等市容管理作出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第六条直接明确规定,中山市政府应当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标准,制定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及规范。这为重塑中山城市形象提供法规保障。

细则接地气

条例内容关乎市民日常生活

仔细查看《条例》中的内容,南都记者发现,不少细则涉及到市民的日常生活。比如,在城市道路中,不时会有车辆维修店,或者个人占用人行道清洗车辆的行为。对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占用道路、街巷等公共场地清洗车辆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的违法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性的违法行为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车辆停在路边,不久就被人在车窗上投放了广告宣传单,让不少市民觉得厌烦。此次《条例》中明确禁止了这种行为,如果擅自往他人交通工具上投放广告印刷品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临街商铺空调凌空滴水,路过的行人被滴湿衣服狼狈不堪。对这样的细节,《条例》也有规范:“在临街安装空调器的,应当符合相关市容标准。空调器的冷却水应当引入室内或者下水道,不得凌空排放。违反此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治理顽疾宽严相济

划定流动摊贩经营区域合法摆卖

此次《条例》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建立责任区制度,细化操作性,推动全民参与社会治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落实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重要体现。是在原有的‘门前三包’制度基础上的补充和完善”,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赵文喜介绍。《条例》结合上位法的规定和中山市具体情况,细化了责任区制度的操作程序,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基层自治组织间的职责,保证责任区制度能够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增强城市管理的系统化、网格化、精细化。

对于城市顽疾,《条例》实行分类治理。比如针对乱张贴、乱涂画、乱摆卖、违法设置广告等问题,《条例》采取疏导与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在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分别规定,划定流动摊贩经营区域和设置张贴宣传的公共信息栏,引导合法摆卖和张贴。对于违法设置广告、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等行为,条例在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通过细化操作,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对话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钰科: 制定城市管理标准 破解环卫执法困境

南都:在你看来,这次《条例》出台主要解决了什么问题?

张钰科:我认为主要解决了三方面的问题:首先,解决了中山缺乏城市管理标准和行为规范的问题。《条例》界定了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的管理职责,并要求市政府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规范。其次,解决了部门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结合中山实际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保障主管部门执法效率,同时给予主管部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按照实际情况去处理违法行为。

另外,解决了中山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法规制度保障不足的问题。市容与环境卫生状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条例的实施把城市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通过促进政府加强管理,规范、约束、引导市民和企业的行为,优化市容,保证环境卫生的整洁。中山市今年年初还实施了停车场条例,通过这些地方性法规设置的一系列措施,为中山的创文工作提供法律制度层面的支持。

南都:此次《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建立起责任区制度,让环卫工作不留死角。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相关制度和措施?

张钰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条例》中,首先明确责任区划分的标准、确定责任人及其义务。规定了责任区的范围,同时明确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等特殊场所责任区的界限;针对不同的责任区,确定相对应的责任人,对跨行政区域责任人认定、无法确定责任人、责任区范围争议等特殊情形提供了解决的途径;明确了责任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如何履行义务。

其次,设定了责任告知和挂牌管理制度。规定各镇政府、街道办应当确认责任区的责任人、责任区范围,还要制作责任告知书,由村、居委会送达给责任人;每个责任区临街明显位置应该设置管理责任牌,载明责任人、责任区范围等内容。

第三,设定监督落实制度。规定村、居委会开展责任区制度的宣传,督促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对责任人履行不到位的,及时教育、催促整改,或者报所在地的城管执法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应当每年对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区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成绩好的表彰奖励,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教育整改。

此外,还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例对不履行责任区义务的责任人,规定了处罚措施,除了要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情况严重的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南都:针对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中的“顽疾”,如何真正实现有效治理?《条例》开出哪些药方?

张钰科:在条例制定过程中,中山考虑到城市各层次不同需求,提出疏堵结合的管理措施。比如,给予地摊经济一定的生存空间,同时实现城市管理目标。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城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特定区域,在规定时间段供流动摊贩设摊经营,避免出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问题。目前中山市在三乡、小榄等地划定临时摆摊区域,取得不错的效果,既体现了地方立法的温度,又彰显了城市管理的高度。

“城市牛皮癣”问题也是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对此《条例》在第二十四条规定,镇政府、街道办应当选择街巷和住宅小区等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张贴宣传品的公共信息栏,为发布信息者提供方便,并负责维护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过程要严格,对不在规定位置张贴的违法行为,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对张贴者处以最高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采写:南都记者 吕婧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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