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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蒸汽清洗空调照片(空调蒸汽清洗照片)

高温蒸汽清洗空调照片(空调蒸汽清洗照片)

更新时间:2021-12-12 14:57:08

[闽南网]

­ ◆空调被洗坏

­ ●空调被“洗坏”,拖了6天才修好,连日高温致孕妇身体不适

­ ●孕妇:家政公司应赔偿 家政:已妥善维修,不应再被追责

­ 数日前,副热带高压笼罩厦门,身怀六甲的周女士亦是酷热难耐,决定清洗完空调后再使用。不成想,空调洗完突发故障。家政人员承认过失并答应维修,前后却拖了6天。

­ 空调无法运转,周女士彻夜难眠,身体严重不适。她认为,家政公司应赔偿,家政公司则认为,已妥善维修,不应再被追责。双方相持不下,导报记者介入调查和调解,事件圆满解决。

­ 保修期内的空调被“洗坏”

­ 5月24日的厦门,热浪袭人。家住槟榔西里的市民周女士联系了一家较为知名的家政公司上门“蒸汽清洗”空调,“一年没用了,洗一洗会比较卫生,我怀孕了,更需要注重健康”。

­ 下午3点,一名身穿制服的小哥带着空调清洗设备登门服务。一个小时后,两个房间的空调主机和外机都清洁完毕。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 小哥让周女士把两台空调都打开几分钟,以确保清洁的效果更好,“打开主卧的空调时,突然听到啪啪几声,出风口有火花喷出来,把我吓得遥控器都掉在地上!”空调突然停止了运转。

­ 周女士介绍,这台空调是日本知名品牌,刚用1年。“他检查过后承认是清洗不当造成了空调故障,答应我会立即到售后点进行处理,我让他写了一张字据。”周女士向导报记者展示了字据,这张《承诺书》写道:“……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空调无法正常运行,本次行为××家政公司负全责,愿意协助售后在3日内恢复空调正常使用,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家政公司承担。”

­ 说好3天,6天后才上门修好

­ 然而等到第三天,并没人上门,“每次打电话给他们都说师傅忙,会尽快”。

­ 那几天一天比一天热,“我们只能克服了,顶楼啊,有时候白天温度都有40℃。”实在忍无可忍,她自己联系了售后,一查,商家根本没有接到报修。

­ “原来是在敷衍我!”周女士挺着大肚子来到家政公司理论。5月30日,维修人员终于上门,更换了空调“室内电控板”,空调恢复正常。

­ 然而,高温天让她身体严重不适,“那几天每天睡不好,半夜都会被热醒。去医院产检,几项指标都出现异常,孕酮降得很明显,紧张死了。”周女士抱怨,“他们连个道歉也没有,难道我要白白遭这几天罪吗?”就“赔偿”事宜再次找家政公司协商,却被一口回绝。

­ 家政公司:已处理,不应再担责

­ 导报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位于松柏的该家政公司,客服部负责人认为,事情发生后,公司已进行妥善处理,中途确是因为业务繁忙导致疏忽,但也不至于给客户造成多大损失。该负责人坦言:“如果是因为高温导致客户身体出状况,希望她拿出证据,是我们造成的我们会承担。不行就去起诉。”

­ 调解:家政公司对孕妇进行补偿

­ 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其间周女士也拨打了维权热线。前日,周女士带着产检报告前往该公司,导报记者前往了解情况。她同时拿出清洗小哥当天写下的《承诺书》对负责人说:“3天变6天,难道你们一点责任也没有吗?我需要一个态度。”

­ 最终,在导报记者的调和下,家政公司赠送一张有效期一年的空调清洗卡给周女士,并作出300元的补偿。负责人同时表示,将以此为鉴,加强管理。对此,周女士点头接受。

­ 律师观点

­ 逾期履约造成其他合理损失,应赔偿

­ 对此,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本案中,孕妇与家政公司之间形成了空调清洗服务合同关系。小哥清洗过程中,不慎致使空调出现故障,其所在公司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此外,家政公司既然已经承诺3日内为该特殊消费者修好空调,就应恪守承诺,否则即是违约。逾期履行义务造成消费者其他合理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至于孕妇的身体损害是否由于空调故障造成,需要进一步鉴定,确定因果关系。(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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