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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没有维修许可证(天然气灶火力小怎么维修)

燃气灶没有维修许可证(天然气灶火力小怎么维修)

更新时间:2022-03-09 21:31:08

图:质检总局官网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60类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的公告》(2016年第102号)页面截图。

9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特急公告(2016年第102号),公布了质检总局新制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修订后的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不含食品相关产品)。

新制定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和修订后的60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自2016年10月30日起实施。该日起,原公布实施细则及修订单失效。

这60类工业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两类燃气器具产品,这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证。

一、燃气热水器产品分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和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三个单元,需执行五个产品标准和九个相关标准。

质检总局在新修订的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将燃气热水器发证产品划分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和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三个单元。这三类燃气热水器的产品范围如下所示:

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的产品范围:“该产品单元适用于GB 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规定的、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的热水器。”

2、燃气采暖热水炉的产品范围:“该产品单元适用于GB 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规定的、额定热负荷不大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采用大气式燃烧器或风机辅助式燃烧器或全预混式燃烧器的、采暖热水两用的和单采暖的器具。”

3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的产品范围:“该产品单元适用于GB 18111-2000《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标准规定的、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00kW、工作压力仅来自于自来水压力、最大水容积不超过500L的器具,包括封闭式和敞开式两种结构型式。”

细则同时指出了三个单元的燃气热水器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其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如下

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执行的产品标准:(1)GB 6932-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2)GB 20665-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燃气采暖热水炉执行的产品标准:(1)GB 25034-2010 燃气采暖热水炉

;(2)GB 20665-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执行的产品标准:

GB 18111-2000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三个单元的燃气热水器产品应执行的相关标准共9个,具体是:(1)GB/T 10410-2008 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常量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2)GB/T 12206-2006 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3)GB/T 13610-2014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4)GB-T 13611-2006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5)CJ/T 132-2014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用自吸阀;(6)CJ/T 198-2004 燃烧器具用不锈钢排气管;(7)CJ/T 199-2004 燃烧器具用不锈钢给排气管;(8)CJ/T 346-2010 家用燃具自动截止阀;(9)CJ/T 421-2013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

二、燃气灶产品分为家用燃气灶和商用燃气灶两个单元,家用燃气灶需执行四个产品标准和11个相关标准,商用燃气灶需执行四个产品标准和十三个相关标准。

质检总局在新修订的燃气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将燃气灶发证产品划分为家用燃气灶和商用燃气灶两个单元。这两类燃气灶的产品范围如下所示:

1、家用燃气灶的产品范围:该产品单元适用于——(1)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及其修改单规定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气灶;(2)GB/T 3606-2001《家用沼气灶》标准规定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小于2.33kW的、使用沼气的家用燃气灶;(3)GB 16691-2008《便携式丁烷气灶及气瓶》标准规定的、使用充装在一次性使用的气瓶中的丁烷气的、便携式的家用燃气灶。

新版燃气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在该产品单元的备注中指出:“1、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中规定的除燃气灶之外的其它器具不属于燃气灶许可证发证范围;2、气电两用灶的电灶部分不属于燃气灶许可证发证范围;3、便携灶用灌装丁烷气和其一次性使用的气瓶不属于燃气灶许可证发证范围。

2、商用燃气灶的产品范围:该产品单元适用——(1)CJ/T 28-2013《中餐燃气炒菜灶》标准规定的适用于中餐炒菜所用的器具,其燃气燃烧所需空气取自室内,燃烧后的烟气经灶上的排烟罩、外墙上的轴流风机或烟道排至室外,其每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应不大于60kW;(2)CJ/T 392-2012《炊用燃气大锅灶》标准规定的炊用大型器具,其有封闭或半封闭的金属组装式炉膛,且锅为固定的或可倾斜式的。其锅的公称直径不小于600mm、单个灶眼的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3) CJ/T 187-2013《燃气蒸箱》标准规定的、利用加热水制得的微压饱和蒸汽蒸制食品的器具。其主要由燃气系统、供水系统、排烟系统、水胆(蒸汽发生器)、蒸腔等部件组成,其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蒸腔蒸汽压力不大于500Pa(表压)。

新版燃气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在该产品单元的备注中指出:1、以城镇燃气为能源、在商用厨房内使用的烤箱、煲仔炉、蒸汽发生器、西餐炉等不属于燃气灶许可证发证范围;2、常用于户外的“猛火炉”不属于燃气灶许可证发证范围。”

细则同时指出了两个单元的燃气灶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其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如下:

1、家用燃气灶执行的产品标准:(1)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包括修改单)、(2)GB/T 3606-2001家用沼气灶、(3)GB16691-2008 便携式丁烷气灶及气瓶、(4)GB30720-2014 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相关标准:(1)GB/T 10410-2008 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常量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2)GB/T 12206-2006 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3)GB/T 13610-2014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4)GB-T 13611-2006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5)CJ/T 30-2013 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6)CJ/T 132-2014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用自吸阀;(7)CJ/T 157-2002 燃气灶具用涂层钢化玻璃面板;(8)CJ/T 305-2009 家用燃气灶具陶瓷面板;(9)CJ/T 346-2010 家用燃具自动截止阀;(10)CJ/T 393-2012 家用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11)CJ/T 421-2013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

2、商用燃气灶执行的产品标准:(1)CJ/T 28-2013 中餐燃气炒菜灶;(2)CJ/T 392-2012 炊用燃气大锅灶;(3)CJ/T 187-2013 燃气蒸箱;(4)GB 30531-2014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相关标准:(1)GB/T 5171.1-2014 小功率电动机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2)GB/T 10410-2008 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常量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3)GB/T 12206-2006 城镇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方法;(4)GB 12350-2009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5)GB/T 13610-2014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6)CJ/T 30-2013 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7)CJ/T 132-2014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用自吸阀;(8)CJ/T 180-2014 家用手动燃气阀门;(9)CJ/T 197-2010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10)CJ/T 346-2010 家用燃具自动截止阀;(11)CJ/T 393-2012 家用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12)CJ/T 421-2013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13)CJ T 451-2014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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