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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全自动洗碗机哪个牌子好(中山全自动洗碗机哪个牌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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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5-06 18:14:15

公司代码:605058 公司简称:澳弘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42,877,185.00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推进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升级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而PCB是现代电子设备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组件,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在“工业4.0”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规划,引导和推动行业的高端、智能、绿色可持续发展。《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亦强调:“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制造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为PCB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PCB产业重心已转移至中国大陆,HDI/FPC/封装基板等高端产品占比有待提升

全球PCB产业在2000年以后,逐步向国内转移。基于中国当时的人力成本优势和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中国大陆PCB行业发展速度快于全球水平,先后超越中国台湾、北美和日本成为全球PCB第一生产基地。2020年中国大陆PCB产值全球占比54.5%,中国台湾占比12.4%,韩国、日本分别占比10.7%、8.3%,北美、欧洲占比分别为4.0%、2.4%,全球PCB行业重心已然转移至中国大陆。

在当今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国家政策扶持、经济转型等因素的驱动下蓬勃发展,中国PCB市场仍有望持续快速发展。

图:历年PCB全球区域市场份额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Prismark,CPCA

虽然从产业规模来看,中国大陆已成为全球PCB制造大国,但是从产品结构来看,中国大陆传统产品单/双面板以及多层板占比仍然较大,拥有更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HDI、FPC以及封装基板等占比不大。根据CPCA相关数据,2020年中国大陆各类PCB产品中,多层板占比48.8%,排名第一;其次是HDI板与单/双面板,分别占比为17%和15%;挠性板则占比14.9%;封装基板占比3.6%;最后是刚挠结合板,占比0.8%。高端覆铜板依然被日本、中国台湾、美国等厂商主导,2020年中国内资厂商高频高速覆铜板产值占全球高频高速覆铜板产值比例仅为7.3%。随着电子产品向高频高速、轻薄短小的趋势发展,对于中国的HDI、FPC以及封装基板等的需求会有所提高,增速较快,对PCB企业的要求也将提高。

(三)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历年来高位,PCB行业利润普遍受到挤压

PCB的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种类较多。截止至2020年12月,覆铜板约占PCB成本的40%,预计今年在上游原材料涨价后,覆铜板成本占比将超过50%。不同覆铜板产品原材占比略有差异,从整体看,铜箔、树脂和玻纤布三大原材约占覆铜板成本75%。

铜箔为目前锂电池负极的主要材料,受锂电市场需求影响,价格从2020年4月开始一路上涨,涨幅较同期接近100%。环氧树脂受国内下游新能源发电、覆铜板等需求旺盛,2021年整体价格较往年上涨50-60%。

在PCB上游原材料涨价的大背景下,PCB行业普遍利润受到挤压,公司毛利率也有所下滑。2021年中报较20年年报数据显示,SW印制电路板(剔除ST及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后)28个企业中,销售毛利率有25家下滑。2021年下半年铜价价格仍处于高位震荡,树脂及玻纤布价格有所回落,行业毛利率下滑趋势有所缓解。

(四)下游应用领域多元化,单一行业周期性风险削弱

印制电路板存在于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中,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包括通讯、电脑和商业设备、汽车、消费电子、工业电子等。根据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WECC)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PCB行业下游应用领域中,通信、电脑和商业设备、汽车和消费电子合计占比86%,是最主要的四大应用市场。

由于下游应用市场逐渐多元,单一行业带来的周期性影响逐渐削弱,PCB厂商有望从高成长赛道中共享下游行业的高增速。5G、云计算、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等趋势将持续驱动PCB需求增长。

资料来源:WECC

(一) 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业务以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公司自成立以来,以“用科技产品提升人类生活品质”为使命,以“与世界级的优质客户共同成长,成为全球优秀的、客户可信赖的制造企业”为愿景,不断在PCB行业中成长与进步。当前,公司在深耕传统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高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讯等应用领域,向增速更快、空间更大的下游行业积极开拓,实现产品和客户的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下领域:

1、家电领域:公司终端产品覆盖各类大小家电,包括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扫地机、吸尘器等。公司深耕家电领域超过15年,凭借多年的项目经验确立了明显的产品规模化优势。

2、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游戏机、PC电源的适配器中,相应产品实现批量供货,公司新建的全自动厚铜板生产线完工后将满足后续不断增加的需求。

3、电源能源领域: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不间断电源UPS、适配器、光伏逆变器、电站储能、照明产品中。

4、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产品在汽车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落地,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机-电控管理系统、冷却系统、车内控制系统、车内感知系统等。

5、工控EMS领域:公司产品还见于工业控制、精密电机、航空液压、各类EMS产品中。

6、通讯安防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基站光模块、网通信号模块、机顶盒、路由器等产品上,另外也可被应用于安防控制、监控系统中。

(二)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模式上选择“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以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油墨和锡球等。PCB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客户定制化特点,而且PCB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的客户对于PCB产品的尺寸、基材、厚度等都有差异化需求,且原材料参数要求多样,因此原材料的采购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订单情况进行。同时,PCB产品的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付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为了保证产品按时生产和交付,公司根据库存情况及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对主要原材料进行一定期限的备货采购。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工作主要由采购部负责,由公司采购部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部制定了一整套采购控制程序,包括对供应商能力评估、合格供应商的控制与优化、采购结算和采购流程等控制程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及排产计划采用“按单生产”的模式进行排产。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与委外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澳弘电子和海弘电子是公司目前的主要生产基地,其中澳弘电子主要定位于生产双面板及多层板,海弘电子主要生产单面板,另外专门配有单面湿膜生产线,可生产包括金属基电路板、灯条板在内等各类单面湿膜印制电路板。

公司的各项生产工作均由生产部负责。基于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以GB/T19001-2016/ISO9001:2015、IATF16949:2016为指导,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质量控制制度。为明确质量控制具体标准和方法,保障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制定了管理手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公司的生产活动规范化进行提供制度依据,并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与跟踪,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仅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公司在经过客户审核后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签订供货框架协议。大部分客户定期在合格供应商中采取招标或议价的方式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合格供应商的多维度综合评价分配供货比例。公司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送货方式等细节均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或客户物料需求预测履行。

(三) 公司的行业地位

澳弘电子成立于2004年,经过超过15年的深耕与发展,已成为中国印制电路板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报告期内入选了CPCA第五届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优秀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发布的中国PCB百强企业,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之一,CPCA标准委员会成员之一,并被CPCA评为优秀民族品牌企业。

(四)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传统市场和客户是公司稳健经营与发展的根本

目前公司的传统客户都是家电、消费电子、电源、能源等行业的龙头标杆企业,其技术研发始终保持领先优势,产品制造和企业综合管理能力较强,引领着本行业的发展方向,不断创造新的市场消费需求。公司紧跟传统客户的发展步伐,不断追求创新变革的工业技术,以更加可靠完美的产品品质,真诚贴心的周到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与其共同成长。随着公司产能的陆续释放,公司将加大力度开拓市场,利用自身的制造实力和长年在传统市场经营的品牌与口碑,争取更多因前期产能限制而放弃的新项目和新订单。

2、公司研发和制造技术快速升级,面向更加广泛的下游市场

近年来,随着公司研发和制造技术的快速升级,产品精密度、可靠性持续提升,产品规格逐渐丰富,产品趋于多元化,可满足不同种类的客户需求,公司面向的下游市场更加广泛,且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清晰,发展思路明确,不断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促进公司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车载智能控制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精密电机与工业控制、航空航天、高端办公电器、智能消费类电器等领域的产品应用也取得了新的进展,日本东海理化及美国Eaton Torrance的航空液压系统等项目已进入打样阶段。公司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开拓更加广泛的下游市场,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7,071.90万元,同比增加21.37%;利润总额15,935.13万元,同比增加1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72.08万元,同比增加14.39%。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250,407.5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3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3,107.75万元,比上年末增加9.8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7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澳弘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3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70,718,955.04元,同比增长21.37%;实现利润总额159,351,324.75元,同比增长12.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2,720,760.27元,同比增加14.3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总额42,877,185.00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1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1年市场薪酬水平,我们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公开如下: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澳弘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澳弘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澳弘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4:00在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0家。

2.投资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萃柿,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泽丰,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上年保持不变,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已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任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完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2,351,047.0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5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的理财产品共计2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内容如下: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保证金47,021,540.81元。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信用证及自有外汇24,907,942.21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3342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 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并于2022年3月开始试生产,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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