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告诉记者,2016年10月在五星电器南京麒麟门店购买了一台新乐牌洗衣机。今年7月10号,王女士发现洗衣机出故障了。王女士就根据说明书上留的售后电话,联系上了厂家的维修人员,对方上门进行了检查。
王女士:当天是有派人上门来给我看了一下,跟我说收160元。
王女士表示,这台洗衣她当时交了279元,延保了三年,应该还在保修期内。这位维修人员表示,要免费维修要走程序。她又打了延保单位的电话,但是维修依然没有进展。联系上的维修人员还是先前上门的的那一位。
王女士:我说你大概什么时候上门给我维修,他说没有配件,耐心等待。
这些天,王女士平时要上班,家里的衣服都是由她婆婆手洗的,很是辛苦。
王女士婆婆:维修单位不负责任啊,左打一个电话,右打一个电话,他也不帮我修。
王女士随后还和销售方五星电器卖场进行过联系,但是依然是漫长的等待。
王女士:五星电器承诺我说,24小时之内有人会跟我联系,然后我等了24小时,没有人跟我联系,过了24小时我又打电话给他,他说我们会尽快处理的,让我等,等到现在。
于是,《法治现场》记者陪同王女士一起找到销售方这家五星电器卖场。
五星电器麒麟门店 韩经理:是什么原因啊?
王女士:就是洗衣机坏了,无论我打那个售后,都没有人上门替我修理。
在查看了王女士的相关单据后,韩经理说,这台洗衣机应该是属于保修范围的。
韩经理:你买这个日期之内,出现问题,可以免费维修,不需要你花钱,不需要上门费的,(不会让我这样麻烦?)不会不会。
韩经理表示立刻联系延保单位,尽快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排除故障。
三天以后维修人员上门为王女士更换配件,洗衣机终于修好了。
法律人士表示,既然消费者付费延长了质保期限,就应该享受和一年质保期相同的保修服务。
,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欣欣:根据我们的产品质量法,像这个洗衣机、电视机它有一个三包的规定,质保期在一年,如果一年当中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相应的商家就要包退、包换、包修理,这位女士在节目当中延长了质保期,那么相应的法律上就赋予了这个女士相应的一个权力,从一年的质保期变成了四年。商家既然认可了这个质保期延长的这个活动,就应该提供后续维修更换的义务,甚至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话,这位女士可以要求商家退换货物。 如果因为维修延误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责任方给与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