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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抽油烟机清洗是房东责任吗(租房子油烟机坏了是房东更换吗)

租房抽油烟机清洗是房东责任吗(租房子油烟机坏了是房东更换吗)

更新时间:2022-03-12 20:05:43

最近,大明星李湘有件事上了热榜,起因是李湘及其团队到三亚开直播,短租了一套房,但在退房时与房东发生分岐。

按房东的说法,李湘等人没有清扫就退房,还损坏了室内设施。

按李湘的说法,退房之前助理已经联系了三个阿姨清扫,房东讲故事只讲一半。

二人孰是孰非,在网上各执一词,网友也议论纷纷,其中有人提到:谁住酒店还打扫?李湘 团队不清扫也没问题啊!

真的如此吗?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到底有没有清扫房屋再交房的义务呢?

咱们也别瞎猜了,用法条说话。

01 承租人的返还义务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而同样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李湘团队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到底如何约定,目前我们不得而知,但双方就是否清扫问题各执一词,推测来看合同中要么做出了要清扫归还的约定,要么没有做出约定,但约定俗成认为应当清扫后归还。

在租赁合同没有特别做出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应当主动清扫房屋,并保持整洁宜居的状态交还房东呢?

根据《民法典》第733条规定,返还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我们撇开合同约定不谈,只说这个“根据租赁特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这是什么状态呢?

就房屋租赁而言,其实就是根据这房子租之前是什么状态,租之后就还是差不多的状态,除去正常使用后的磨损之后,差不多就是原物返还的状态。

换言之,李湘团队短租的房屋,出租之前可能是用于居住,那么出租之后,李湘团队也仍然应当将该房屋恢复到适合居住的状态,不求一模一样,至少不能是脏乱差、完全不能住人的模样。

从房东录制的视频来看,如果李湘团队当真是以那个状态的房屋交还房东,也难怪房东生气,不肯接房。

正常居住状态,清洁卫生要打扫,相应的家具、家电等设备要保持完好,能够正常使用。

李湘团队只是短租七天,一般而言,七天的设施损耗非常小,几乎微不可计,如果是自然磨损,这种损耗应当由房东自己承担,而如果是非正常磨损,即人为的损耗,则应当由承租人承担。

在房东与李湘团队各自的声明中,都提到有设施损耗的问题,对此李湘团队已经承担了相应责任,这是没问题的。

02 防止返还义务无限扩大

当然,承租人的返还义务也不能无限扩大,在日常生活中,也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承租人一住两三年,到租赁期满退房的时候,房东挑出一堆毛病,普通的清洁卫生什么的,都不是事儿,大多数承租人还是能做到清扫整理后交还房东,满地垃圾交房的毕竟是少数。

房东的要求却往往比承租人更高,比如房东会要求全屋来次大清扫,擦玻璃、拆窗帘、厨房油烟清洗等,这些又是否承租人的义务呢?

司法实践中,这样的案例我暂时没有碰到,但日常生活中,房东这样的要求我是遇到过的。

那是快十年前,与同事一起合租了一套房,我是后来加入的,最初租房时并不清楚房屋状态,到退房时同事生孩子去了,我也不能因为这点小事打扰她。

因此,当房东振振有词地说当初交房时是什么什么状态时,我还真是一头雾水。

我以为我交还给她的状态,就是她最初交给我们的状态,不太明亮的窗户,不太整洁的厨房(老式排风扇,不可能干净到哪里去),不太干净的窗帘。

我现在都记得,房东交房时,将全屋翻了个遍,重点指出厨房太脏,窗帘没洗,以及将我睡的床的床垫翻了过来,指着下面那侧说:“你看看!你都不把床垫翻面,下面都坏掉了!”

到那一刻,我才知道,我睡的床垫原来是双面的,另一面是夏天的凉席床面,但因为久不使用,那一面的竹席已经有点受潮损坏了。

这个……我小声提醒房东:“这是自然损耗啊!”

不管这么多,反正房东告诉我,你们打扫得不干净,我得叫阿姨来扫,至少要三百块!再加上床垫坏了,二百块!你们的五百块押金就没了!

我一搞法律的,必然不干,跟房东一通机关枪扫射,房东也是四川妹子,吵架是把好手,我俩唇枪舌战,最后我居然因为提不上气,给吵输了!

我抢救回二百块,另外三百块是真没了,房东让我选择,要么不退这三百,要么我自己去找保洁阿姨重新做卫生,我估计不到重新做会是什么样(比如厨房的顽固油渍能否去除?两年不洗的窗帘能否拆洗等),干脆就放弃维权了。

这个故事让我总结出什么经验呢?

以后再租房,租时一定要拍照,房东交房是啥状态,退房时就还以差不多的状态,自然损耗可以抠除,除此之外,返还义务不能无限扩大。

03 租房不是住酒店,二者法律关系不一样

最后,还有一个小问题,就是李湘团队的支持者们,提出住酒店也不用打扫啊!所以,李湘团队不打扫就交房是没问题的。

这当然有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跟住酒店根本不是一回事,是两种法律关系,前者是租赁合同,而后者是服务合同。

换句话说,房屋租赁合同中,你是向房东租房,房东提供的是房屋,你享有的是居住权,而房东除了保障他提供的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如出现各种问题需要维修之外,再无其他管理、服务的义务

比如,房东不会限制你几点回家,是否带朋友回家(除非你是带人长住,存在转租行为,增加他出租的风险),也不会管你是否在房间里做饭炒菜,各种正常的家庭使用。

当然,就一些细节问题,房东与房客之间可以做出约定(比如有的房东不喜欢男客,也有不喜欢宠物,不愿意接受这些租客的),但总体来说,房东管理职责是比较弱的。

而酒店则要进行严格的管理,有访客要登记,消费者对酒店设施的使用也有限制,不能随心所欲加设备,真的当成住家公寓。

另外,房东不提供服务,而酒店主要就是提供服务,房屋只是服务的一方面,而打扫卫生、整理房间等,才是服务的重中之重。

同一地段,有的酒店贵,有的酒店便宜,除了设施的差异外,很大一部分费用,也是因为服务等级不同。

五星级服务可以做到无微不至,而家庭小旅馆的服务恐怕就是自助为主、最基础的清扫为辅,多余的服务基本没有。

对比一下租房与酒店的差别,也同样体现在价格上,租房无论是长租还是短租,显然价格要比同等环境的酒店便宜不少,这正是二者法律关系不同、合同内容不同导致的。

房屋租赁合同本质上并非经营性质,而介于经营行为与普通民事行为之间,而酒店却一定是经营性质的,打开门做的就是生意。

用租房的价格,却要求住酒店的服务,无论到哪里说理,都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酒店式公寓,介于租房与酒店之间。

但无论如何变化,一切都应以合同为主,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合同无约定按法律。

租房就按租房模式办,留下一地垃圾,一走了之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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