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卡是有有效期:学龄前儿童卡有效期自申领之日起至小学入学前,中小学生卡有效期为6年,成人卡有效期为10年。持卡人应在使用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到县市民卡中心办理更换手续,其中更换中小学生卡时需提供电子照片及原儿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