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日起,开封市市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开封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市区禁放区为:五一路以西(含五一路)、金明东街以西(含金明东街)、金明大道以西(含金明大道)、郑开大道以西(含郑开大道)、310国道以北(含310国道)转东京大道以东、滨河路一新曹路以南转黄河大堤以西、东环路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和街巷。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
2023年10月1日起,开封市市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开封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市区禁放区为:五一路以西(含五一路)、金明东街以西(含金明东街)、金明大道以西(含金明大道)、郑开大道以西(含郑开大道)、310国道以北(含310国道)转东京大道以东、滨河路一新曹路以南转黄河大堤以西、东环路以北区域内所有道路和街巷。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