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0年,广州市被划分为7个区,分别是: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芳村区和江村区。同一年,佛山专区的花县、从化县,也被划入了广州市管理。
1961年,韶关专区的佛冈县,被划入了广州市管理。此时,广州市下辖了7个区、3个县,一共有10个区县。

1960年,广州市被划分为7个区,分别是: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黄埔区、芳村区和江村区。同一年,佛山专区的花县、从化县,也被划入了广州市管理。
1961年,韶关专区的佛冈县,被划入了广州市管理。此时,广州市下辖了7个区、3个县,一共有10个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