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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咸阳市中小学三项常规研讨材料)

咸阳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咸阳市中小学三项常规研讨材料)

更新时间:2025-07-08 00:56:20

咸阳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

1、认真学习钻研课程标准。备课时要依据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充分挖掘教材及教学资源,明确教学目标,准确把握重点与难点,注重教材整合和学科之间的整合。

2、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教师要做到超前备课,一般以超前一周为宜。集体备课可在备课组或教研组内采取讨论、说课等形式,互相交流,取长补短,实现资源共享。根据教学内容在课时安排、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流程环节设置等方面可先形成共案,再根据具体学情形成个案,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实施教学。

 咸阳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计划与教材: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课时分配和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标准。使用经过审定的教材,不得强迫学生购买未经省教委教材办审定的各种题集、练册、假期作业、复习资料等。

2. 课堂教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格遵循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性、探究性和创新性。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素养,注重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资源的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教学过程管理: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应明确具体的标准化要求和质量标准,实行检查、指导、评估制度。各级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教学质量。

4. 听课制度:教师、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应定期进行听课,互相学习、交流和评议。一般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5. 教学研究与改革: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育教学改革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6. 学生评价:建立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既关注学生的学术成绩,也关注学生的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审美素养等方面。

7. 教学质量考评:对学校、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考评,以新生入学定员人数为基数考评班级、年级的合格率、优秀率。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重要依据。

8. 家校合作:加强家校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共同培养学生的品学兼优。

总之,咸阳市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旨在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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