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考核是指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逐一进行考核。
重点考核是指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