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类发明"是专利法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一种新的发明创造,它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较小的改进或变化,但在实质上属于同一类别的发明。
在专利申请中,如果你的发明被认为是比类发明,那么它可能不符合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专利法要求发明必须具有创造性,即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如果你的发明只是对已有技术进行微小的改进或变化,没有达到显著的技术进步,那么它可能不符合创造性要求,无法获得专利保护。
因此,对于想要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需要确保其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与已有技术有明显的区别。这样才能满足专利法对创造性的要求,从而有可能获得专利保护。
比类发明,发明是建立之意,就是说建立起类比,简单说就是拿来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