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公式如下:
修正后位次 = (1-Δ)×(N-R+1)
其中,Δ为位次修正系数,N为考生总数,R为该考生在总分排名中的位次。
一般情况下,Δ的值为0.01,即修正后位次为原始位次的99%。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考生因病、事故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生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参加补考,Δ的值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修正系数需要根据当地招生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高考位次的修正是根据考生所在省市的平均分数和标准差进行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为:将考生的分数减去该省市的平均分数,然后除以该省市的标准差,得出的结果即为修正后的位次。
例如,如果某位考生所在的省市平均分数为500分,标准差为50分,他的分数为550分,那么他的修正后的位次为[(550-500)/50]+1=6。修正后的位次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考生的水平,避免了省市之间的分数差异对位次的影响。
另外,修正后的位次还可以根据各高校的录取计划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每个考生在该高校的综合位次,从而确定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