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两个以上的委员通过委员会议集体执掌的组织体制。
优点:能够集思广益,容纳多方面的意见,处事考察周全,委员互相牵制,有利于权力监督。
缺点: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争功诿过的弊端,委员间相互协调不易,力量难以集中,决策迟缓,并且容易泄露决策机密。
功能性质划分行政组织构成单位的功能和性质可分为层级制和职能制。
(1)层级制:又称分级制。指行政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上下层业务性质相同,但有隶属关系,业务范围由上至下逐层缩小的组织体制。
优点:①组织系统业务相通,便于沟通领导。②权力集中,从上到下辐射开来,有助于统一指挥。
缺点:①上级任务繁杂,往往顾此失彼。②缺乏专业分工,工作弹性小。③各层级行政首长权力集中,要求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容易造成独断专行。
(2)职能制:又称分职制。指行政组织横向依据不同的业务性质、职能而平等划分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小基本相同的组织体制。
优点:分工明确,有助于工作专业化,提高行政效率,行政首长也有精力进行组织的宏观管理。
缺点:分工单位无力进行全局统筹,责任不明,过细的分工还促使部门主管过多,政出多门,使下级部门无所适从。
委员会制亦称合议制,是政府制度其中之一。它是指在一个行政组织或单位的领导机关,其法定最高决策权力由两个以上负责人来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