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的意思是用脚踏着地。
(1)诗的前半是叙事:先写要离去者,继写送行者,展示一幅离别的画面。
(2)起句“乘舟”表明是循水道;“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这句使读者仿佛见到李白在正要离岸的小船上向人们告别的情景。
(3)“忽闻岸上踏歌声”,接下来就写送行者。次句却不像首句那样直叙,而用了曲笔,只说听见歌声。
(4)一群村人踏地为节拍,边走边唱前来送行了,这似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而不用“遥闻”。
(5)人未到而声先闻,这样的送别,侧面表现出李白和汪伦这两位朋友同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
踏歌:民间的一种唱歌形式,一边唱歌,一边用脚踏地打拍子,可以边走边唱。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翻译:李白坐上小船刚刚要离开,忽然听到岸上传来告别的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