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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免费送骗局(电视购物货到付款骗局)

电视购物免费送骗局(电视购物货到付款骗局)

更新时间:2022-03-07 07:30:25

与网络直播购物相比,电视购物不需要智能手机,不需要下载APP,对许多缺乏网络消费经验的中老年人来说,更具有独特的吸引力。然而,在为人们居家购物带来便捷的同时,电视购物中的一些“陷阱”,也为消费者所诟病。12月8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教您避开电视购物里的“坑”。

通讯员 王国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典型案例】

鹅绒被与广告宣传差异大,退款!

2020年1月份,消费者王女士观看某电视购物频道,广告上宣传的鹅绒被让她心动不已,见价格合适,当即电话订购了一床。到货后王女士打开包装傻了眼——收到的商品和广告宣传的内容存在差异。王女士当天致电江苏省消保委,要求退货退款。

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频道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并告知依据《消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与广告宣传存在差异,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建议尽快办理退款手续。经过宣传教育,该频道客服人员及时联系了商家,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江苏省消保委人士介绍,依据我国《消法》规定,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与广告宣传存在差异,商品完好且符合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条件,该诉求是合理的。电视频道理应承担相关责任,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

【消费提示】

电视购物避开这七个“坑”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教消费者避开电视购物里的这七个“坑”:

1. 傍大牌、提身价误导消费者

傍大牌、提身价,利用消费者“李逵”“李鬼”分不清楚来误导消费。特别是一些酒类商品在宣传中,屡屡用简化的地名、厂家来宣传自己的商品,从而误导消费者。比如将“茅台镇”各小酒厂生产的酒,故意引导消费者将其理解成“茅台”酒,而故意模糊实际生产厂家,只用产地简称宣传自己商品的同时,用超低的价格诱使消费者购买。

2.过分夸大产品功能、功效

煽动性的语言,夸张的表情,是电视购物吸引消费者的常见套路。而一旦这种套路应运到对产品功能、功效的介绍中,过分的夸张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3.虚构原价使现价明显低于正常

商家把商品建议零售价和市场推广价虚标得很高,而市场上根本找不到这个实际成交价格,商家通过大肆宣传所售商品是目前的超低价格、便宜划算,让消费者心动,觉得捡到了大便宜。

4.利用“厂家代表”“消费者”等现身说法

一些电视购物节目会雇用演员扮演角色,如请一些所谓厂家代表或者总经理来站台,满口承诺给消费者最大的折扣。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厂家”“消费者”“专家”等,身份并不一定真实,也未必了解产品或者使用过相关产品。

5.不明确告知退换货方式

退货和换货,都是消费者在消费购物中的重要权利。诚信交易中,商家会明确告知商品如果存在问题的,具体的退换货方式。对于不诚信的商家来说,在消费者发现问题要求退货时,往往要么借口商品已使用,拒绝退货;要么不理不睬,或采取拖延战术,有的商家A地发货,B地售后,让消费者疲于奔波,最后不了了之。

6.利用限时抢购,限量销售误导消费者

“限时抢购、限量销售”的稀缺心理效应也是商家的常用套路。其实很多所谓“限时”“限量”,是商家使用的“噱头”。

7.宣称购物不花钱,打个电话免费领

消费者在实际购物中,虽然拨打电话后确实有快递公司把商品送货到家,但往往会被索要一定的“配送费”,也就是所谓的“免费”,仅仅指商品的免费,但配送费并不免!即通过所谓的“配送费”,来要求消费者变相支付货款!请消费者一定要记住,不能贪图小便宜,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电视购物时一定要谨慎,仔细甄别、理性消费,购买前确认清楚节目(广告)是哪家电视台播出;收到货物后当场验收,有破损等问题应拒绝签收:购买后留存好购物凭证,当发现商品与宣传不一致时,第一时间与商家交涉,交涉不成及时拨打12315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发现存在涉嫌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的,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严格追究其违法责任。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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