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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内机坠落有征兆吗(空调外机坠落的可能性大不大)

空调内机坠落有征兆吗(空调外机坠落的可能性大不大)

更新时间:2022-03-07 02:55:35

入夏以来

深圳天气越来越热

为了清凉“过夏”

空调使用量加大

拆装、维修作业增多

高处坠落事故进入频发期!

为什么会发生高坠事故呢?

✔ 安全培训不到位,空调安装维修工无证上岗。由未取得“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的人员进行作业。

✔ 空调维修安装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缺乏、不配套,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不完善。

✔ 公众安全意识差,买空调的客户执意要安装在危险的指定的位置,以及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 空调安装维修公司鱼龙混杂。有的是正规厂商的销售部门,有的是分销商发包给第三方,有的是无牌无证的私人“游击队”。

如何防范空调安装维修高坠事故

一、持证上岗作业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二、正确使用安全带

使用前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绳、系带有无断股、撕裂、损坏、缝线开线、霉变;金属件是否齐全,有无裂纹、腐蚀变形现象,弹簧弹跳性是否良好,以及是否有其他影响安全带性能的缺陷等。

▲ 安全带应系紧,扣好胸带,并将其定位在胸怀部中间,腰带应绑系在最大臀围以上,靠近腰骨,保持腰部紧绑状态。

安全带应拴挂于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防止挂点摆动或碰撞,同时挂点强度应满足安全带的负荷要求,栓挂前应测试挂点强度。

▲ 在高处作业时,如果安全带无固定挂点,应将其挂在刚性轨道,或具有足够强度的柔性轨道上,禁止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有尖锐棱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 作业中,如需翻越栏杆,应提前系好安全带;作业完成后,回到安全区域内,方可将安全带卸下。

▲ 安全带的挂点应位于工作平面上方,即采用“高挂低用”的方法,这样发生坠落时可以减少实际冲击距离,进而减轻对使用者的伤害。

安全带的挂点应尽量靠近作业位置,以免坠落时发生“钟摆效应”,撞到其他物体而受伤。

▲ 作业前,带班人员需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及时制止冒险违章作业。建议采用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安装,作业人员应该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þ 安全带固定端的固定方式以及注意事项

1.将安全带的金属自锁钩一端固定在用户家的固定端上,注意固定端要坚固可靠,不能固定在承载强度不够的固定物上,并确保金属卡头牢固可靠,而且安全带的金属自锁钩处于全部锁定状态。

2.安全绳应高挂使用,防止摆动,不能打结,防止碰撞,3M以上的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并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当室外施工作业时,环境周围无安全带的固定位置选择时,可在室外机支架安装牢固后,检查墙体和安装支架装配牢固强度,应确保达到能够承载机组重量4倍以上(或200Kg以上)的重量,可将安全带自锁钩固定在室外机的安装支架横梁内确保牢固可靠,安全带系在安装挂钩上,可以解决安全带固定的问题,提高服务人员的安全性。

ý 空调安装/维修安全雷区

1.严禁在二米以上的高处安装空调外机或进行移机操作时不佩戴安全带。

2.严禁使用因安装支架或室外机安装面选择承重强度差、不能达到承重室外机机组重量4倍以上(200Kg以上)违规操作。

3.严禁给未配插头的柜式空调器擅自加装插头,必须使用空气开关。

4.严禁在安装维修前不检查供电电源的火零位置就直接操作,必须保证空调电源的火零线与供电电源的火零线正确连接(即火对火、零对零)。

5严禁电源线、电源连接线被锐边、棱角等硬物长期压迫。

6严禁对供电电源有地线的,擅自剪断空调地线或不接地线。

7.严禁弃用上下挡板(防鼠板)、过线胶圈、压线卡等防护性配件。

8.严禁在拆卸机壳及带电部件前未将电源断掉(变频机必须在断电5-10分钟才可操作),避免发生触电。

9.严禁在安装空调室外机和支架时,少上固定螺栓。

10.严禁在安装前和安装完毕后,未对用户电源和空调进行安全测电。

三、强化安全管理

为加强空调安装、拆除等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小工程,大事故”,市政府于2019年10月出台了《宜昌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暂行办法》。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有哪些呢?

小散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

(一)向生产经营单位移交报告回执、安全生产承诺书、风险提醒告知书及作业场所内地上(下)管线、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影响安全作业的资料;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可委托给有资质第三方机构管理。

零星作业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

(一)检查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件,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

(二)雇佣个人承担零星作业的,业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接小散工程或零星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或作业安全,并落实以下安全要求:

(一)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围挡和安全警戒告知,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作业交底;涉及特种作业的,应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二)配备防坠、防毒、防伤害等安全防护用品和防火、防触电等安全装备,督促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三)对涉及管线或第三方人身和资产安全的,负责组织会商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配备专人负责施工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纠正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第三方责任险,预防生产经营风险。

政府管理责任有哪些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统筹本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从机构和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制定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实施细则,明确本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及告知性备案流程。

(三)统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安全生产管控力量,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控工作,实现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管控全覆盖和常态化监管。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日常管控工作,建立“告知性备案流程,安全提醒告知,安全宣传警示,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治理”等链条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流程;

(二)应用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管理服务平台,受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备案申请,建立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管理台账,实时监控备案情况,发现未安全报告擅自动工作业、违法违规作业和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日常安全巡查,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能力。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严把门禁关及强化日常安全巡查,发现未办理安全生产备案的及时上报。发现限额以上的小散工程或零星作业应督促其办理行政审批许可,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四)受理有关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的投诉,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行业部门管理职责有哪些呢?

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业务办理和日常管理中履行安全提醒、技术指导职责,依法受理违法违规案件,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限额以上的小散工程或零星作业,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其办理行政审批许可,纳入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按以下分工履行工作职责:

(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纳入市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住建部门负责指导房屋市政、燃气供水管道、房屋拆除等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指引和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对接施工企业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相关信息。

(三)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内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四)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垃圾填埋、广告、房屋外立面美化净化、雨棚、防盗网、拆违治违等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城市监察队伍在巡查中发现擅自施工、违章作业、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五)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国土整治、地质灾害、拆旧复垦、村民建房等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在巡查中发现擅自施工、违章作业、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

(六)林业和园林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林业、植物管养、园林设施维修等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七)经信部门从行业准入(规划)、技改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加强行业领域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八)商贸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空调、太阳能、光伏、监控、餐厨设备等售后服务安装维修拆除零星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培训,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九)文化体育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舞台、看台、展台、布景、景区设施等临时搭设和拆除作业中安全生产管理,临时搭设的设施使用前组织安全可靠性验收。

(十)公安、消防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加强各自行业内小散工程、零星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城市网格化管理部门,将小散工程或零星作业安全管控纳入日常巡查范围,网格员发现擅自开工、安全隐患的,及时制止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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