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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29 06:45:03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119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国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构成进行调整,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5~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增设副董事长1名。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1年12月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换届并提名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王寿发先生、程文明先生、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7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其中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3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类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提议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120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鉴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龙实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5月11日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1日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王寿发先生、程文明先生】4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提名【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乐女士】3位为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任职资格情况说明

上述提名的独立董事中,刘胜强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江金华先生和温乐女士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均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江金华先生为化工专业技术人士,温乐女士为法律专业人士,刘胜强先生为会计专业博士、博士后及教授,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的任职条件。

公司已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附件1: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汪国清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2003年,在江西电化工作,历任江西电化厂副厂长、江西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13年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至2016年1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江西华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乐平市宝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汪国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东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99%的股份,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17.245%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12.5%股份。其与公司董事刘宜云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汪国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国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刘宜云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2003年至2004年,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4年至今兼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中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昊天龙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2010年至2013年任深圳市隆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钱袋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夏能量吧(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华夏通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华夏通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四川华亿智慧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夏通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深圳云智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华夏通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本公司子公司江西世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江西世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宜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14.290%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2.50%股份。其与公司董事长汪国清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刘宜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宜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王寿发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2003年,先后担任江西电化厂基建办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处长、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王寿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0.152%股份,持有公司股东乐平市龙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3.75%股份。除此之外,王寿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寿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程文明先生: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2003年,先后任江西电化厂车间技术员、助理工程师,2003年至2017年任公司车间主任、发展部部长、热电生产部部长,2017年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公告日,程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文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金华先生: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城市燃气及热能工程专业,1983年至1993年在江西景德镇焦化煤气集团担任工程基建安装科副科长、生产准备部副主任、煤气储配车间主任;担任景德镇市煤气公司技术科长、副经理、总工程师,集团战略规划室主任等职位;1993年至1994年在海南海口燃气集团工程公司担任副经理、工程总负责人;1995年至1999年7月在景德镇焦化总厂担任技术改造部工程师;1999年8月至2000年10月在上海能率公司(燃气热水器公司)任职技术开发部工程师、售后服务部工程师、市场营销部江苏省苏锡常大区销售经理;2000年11月至2007年9月在上海通达能源公司担任工程技术总监、总工程师、副总裁;2007年10月至2012年在上海华通能源公司担任工程技术总监、总工程师;2013年至2016年在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总经理;2017年至今在上海鼎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江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江金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刘胜强先生: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博士后、教授,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重庆会计领军人才,重庆首批会计咨询专家。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本科就读于武汉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硕士研究生就读于武汉科技大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2005年3月至2011年12月,博士研究生就读于重庆大学会计学专业;2012年9月至2016年6月,博士后就读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在香港浸会大学做访问学者;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在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弗雷斯诺分校做访问学者;2004年至今在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从事会计学的教学工作,已任贵州百灵(002424)、三羊马(001317)两家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胜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胜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温乐女士:女,汉族,198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法学硕士。2013年12月至2018年12月,就职于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所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9年1月至今现就职于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截至公告日,温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温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12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汉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汪天寿、彭曙露】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代表监事—高中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122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鉴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龙实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5月11日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推荐汪天寿先生、彭曙露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中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高中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任职资格情况说明

汪天寿先生与彭曙露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天寿先生: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经济师。毕业于西南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历,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科技金融中心(深圳)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天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曙露先生:男,汉族,1986年出生,2008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及测绘专业双学士学位,于2011年成立深圳市西西玛影像设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创立深圳双色空间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法人,董事总经理,2019年创立中和野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法人,董事。2020年成立深圳双色空间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法人,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曙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12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1月0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1月0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等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12月2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区公司科创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00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汪国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宜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寿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程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江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刘胜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温乐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选举汪天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彭曙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第1.00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2.01至4.02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2.01至4.02项议案将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2、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区公司科创大楼五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宜云、范茜茜

联系电话:0798-6735776

联系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区公司科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8。

2、投票简称:世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1:累积投票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议案2.01至议案4.02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01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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