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新余建市历史(新余市为什么独立成为地级市)

新余建市历史(新余市为什么独立成为地级市)

更新时间:2025-07-11 05:41:40

新余建市历史

1960年9月,为适应钢铁工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余县设立新余市,由省直辖。

1963年,由于新余钢铁工业建设规模压缩,撤销新余市,恢复新余县,仍属宜春专区(后改称宜春地区)。

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余市,并将宜春地区的分宜县划归新余市管辖。

新余

1983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新余县管辖的范围内设置渝水区。

新余1960年设省直辖市,1980年撤市至1985年回复立市。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