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维修大全>综合>

信访三级终结是什么意思(信访三级终结的法律规定)

信访三级终结是什么意思(信访三级终结的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25-07-12 18:25:14

信访三级终结是什么意思

  信访三级终结制度是结束整个信访程序的法律制度,它一方面具有终止功能,另一方面又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在终结信访程序方面具有强制性,它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体现其实施的强制性。信访三级终结制度传递给信访群众一个明确的信息,“信访程序是有期限、可终结的”。如果宣告终结了信访程序,就意味着信访人再次提起该信访事项将不受理。因此,信访人要理性启动信访程序,并在依法进入信访程序后正当、理性地行使信访权,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信访三级终结制度指的是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信访三级终结是批同一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依次做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终止受理该信访事项,该信访事项处理终结。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根据逐级信访的信访原则,作出信访三级终结的机关一般是指从设有专门信访机构的行政机关开始上延至三级,比如:从乡镇开始则是县、市即终结了。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第一个受理信访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如果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同意,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均注明“如不同意本答复意见,可在30日内向xxxx提出复查”)。复查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什么不同意答复意见及相应的政策依据,以及有什么要求。复查单位受理后,30日内应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按照同样的原则,再申请复查的上一级单位进行复核。如果对复核意见仍不同意,信访程序就走完了,信访部门就不再受理了(当然指的是同一个信访事项)。

更多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