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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内包装与外包装标识的规定(食品包装国家标准)

食品内包装与外包装标识的规定(食品包装国家标准)

更新时间:2025-08-01 18:15:54

食品内包装与外包装标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第二十二条在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标注。 透过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不能清晰地识别各独立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应当在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分别予以标注,但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除外;能够清晰地识别各独立包装食品的所有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相应内容。

食品外包装必须印有各种袋内的内容如: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产家,成份等等。内包装可以什么都不写。但不论是内外包装,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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