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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宗交易的减持应符合相关承诺。大股东或特定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是不用提前披露减持的计划的。但是如果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已经提前做出了减持的承诺,那么大股东或特定股东依旧需要按照承诺的要求对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履行。
最早的股票大宗交易对证券数量要求较高,2013年对股票大宗交易做了调整。把A股大宗交易最低限额由“50万股或者3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30万股或200万元人民币”;B股由“50万股或30万美元”调整为“30万股或20万元美元”
股票大宗交易时间一直稳定,也有调整可能。我们常说的15:00收盘后大宗交易是固定价格申报交易。
股票大宗交易只能拥有交易所专用席位的机构才能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