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虽然很多实践表明,历史上一直作为农业种植使用的土地,其超过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的概率很低,但从保障人体健康和用地环境安全角度出发,仍需按照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为指导规范各地开展相关调查评估和后续工作,应研究制定专门的程序规范和技术规定。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虽然很多实践表明,历史上一直作为农业种植使用的土地,其超过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的概率很低,但从保障人体健康和用地环境安全角度出发,仍需按照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为指导规范各地开展相关调查评估和后续工作,应研究制定专门的程序规范和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