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2013年4月27日开始划分。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主要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公益林、二级公益林、三级公益林和四级公益林。其中,一级公益林是最高等级,四级公益林是最低等级。
2017年5月8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以林资发〔2017〕34号印发《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2013年发布的《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3〕71号)同时废止。
2013年
2013年4月27日开始划分。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主要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公益林、二级公益林、三级公益林和四级公益林。其中,一级公益林是最高等级,四级公益林是最低等级。
2017年5月8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以林资发〔2017〕34号印发《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2013年发布的《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3〕71号)同时废止。